立政《尚书》原文注解与鉴赏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立政 《尚书》

周公若曰:“拜手稽首,告嗣天子王矣。”用咸戒于王,曰:“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缀衣、虎贲。”周公曰:“呜呼!休兹知恤,鲜哉!古之人迪惟有夏,乃有室大竞,吁俊,尊上帝迪,知忱恂于九德之行。乃敢告教厥后曰,拜手稽首后矣。曰: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兹惟后矣。谋面用丕训德,则乃宅人,兹乃三宅无义民。桀德,惟乃弗作往任,是惟暴德,罔后。亦越成汤陟,丕釐上帝之耿命。乃用三有宅,克即宅,曰三有俊,克即俊。严惟丕式,克用三宅三俊。其在商邑,用协于厥邑,其在四方,用丕式见德。呜呼!其在受德,暋惟羞刑暴德之人,同于厥邦;乃惟庶习逸德之人,同于厥政。帝钦罚之,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奄甸万姓。亦越文王、武王,克知三有宅心,灼见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立民长伯。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夷微卢烝。三亳阪尹。文王惟克厥宅心,乃克立兹常事司牧人,以克俊有德。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是训用违。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兹。亦越武王率惟敉功,不敢替厥义德〔51〕,率惟谋从容德〔52〕,以并受此丕丕基〔53〕。呜呼!孺子〔54〕王矣!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准人、牧夫。我其克灼知厥若,丕乃俾乱〔55〕,相我受民,和我庶狱庶慎。时则勿有间之〔56〕,自一话一言,我则末惟成德之彦〔57〕,以乂我受民〔58〕。呜呼!予旦已受人之徽言〔59〕,咸告孺子王矣!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慎,惟正〔60〕是乂之。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则克宅〔61〕之,克由绎〔62〕之,兹乃〔63〕俾乂,国则罔有。立政用人〔64〕,不训于德,是罔显在厥世。继自今立政,其勿以人,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65〕。今文子文孙,孺子王矣。其勿误于庶狱,惟有司之牧夫。其克诘〔66〕尔戎兵〔67〕,以陟禹之迹,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以觐〔68〕文王之耿光,以扬武王之大烈。呜呼!继自今后王立政,其惟克用常人〔69〕。”


〔注释〕拜手:跪后两手相拱至地,俯首至手。稽首:行礼时叩头至地。嗣天子王:指周成王。用:因。咸:同“箴”,告诫。戒:告诫。左右:指王身边的大臣。常伯,治民的官,即下文的牧、牧人。常任,治事的官,即下文的事与任人。准人,平法之官,即下文的准、准人。以上三者为三事之官。缀衣、虎贲:指王的近臣,前者掌衣服,后者为侍卫。休:美。兹:这。恤:忧。休兹知恤,意为居安思危。鲜:少。迪惟:助词,无实义。有室:指诸侯。竞:强。吁俊:吁,呼,吸引。俊,俊德,指人才。迪:启迪,教导。忱:诚、信。恂:信。九德:即《皋陶谟》中“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可泛指诸种德行。行:行为。后:君主。宅:考虑、任用。乃:你的。事、牧、准,即三事之官。谋面:以貌取人。丕:不。训:顺。德:道德标准。宅人:指任人唯亲。三宅:即三事。义民:贤人。德:即“得”,这里指继承王位。作:任用。往任:指过去老成持重的大臣。罔后:不能再流传下去,指夏朝灭亡。越:等到。陟:即王位。釐(xī):受福。丕釐:大福。耿:光、明。耿命:明命。克:胜任。即:就任。宅:居官。克即宅意为成汤所选之三事均能胜任其职位,有实际的能力。俊:才德,意指三事各自选拔、任用有德才的人。严:严格。惟:思、念。丕:大。式:法。协:和谐。见:现,显示。其:指商纣王。受德:继承王位。暋(mǐn):强。羞:进。刑暴德:指性情残暴只知用刑的人。同:聚集。庶:众多。习:亲近。逸:失,少。帝:上帝。钦罚:重罚。伻(bēnɡ):使。有夏:周人自称,因周为夏人之后。式:代替。奄:覆。甸:治理。万姓:指天下臣民。灼:明白、清楚。长伯:泛指官员。立政:设立官长。趣马小尹:指负责养马的官。左右携仆:指王的近侍。百司庶府:泛指各种王室内臣。大都小伯:泛指王城内的地方官。艺人:征收赋税的官员。表臣:指诸侯国的官员。百司:百官。太史:史官。尹伯:泛指内朝官长。庶:众。常:祥。吉:善。庶常吉士:总括上文各官,说他们各司职守,和谐如一。司徒、司马、司空:朝廷三公。亚:仅次于。亚旅:指仅次于三公的百官。夷:泛指东方的少数民族。微:泛指南方的少数民族。卢:泛指西方的少数民族。烝:君主,指少数民族的君王。三亳:商曾定都于亳,三亳泛称商之旧地。阪:夏之故都。三亳阪尹:指在夏、商旧地设立官员。罔:无。攸:所。兼:兼有。庶言:各种具体的法令。罔攸兼于庶言,指不过问具体的法令。庶狱庶慎:指谨慎地处理各种案件。训:顺。违:违背。罔敢知于兹:指对司法处理不加干涉。率惟:助词,无实义。敉(mǐ):完成,实现。〔51〕替:废弃。厥:指文王。义德:美德。〔52〕谋从:顺从,遵循。容:宽容。〔53〕丕丕:伟大的。基:基业,指伐商建周。〔54〕孺子:长辈对于晚辈的称呼,指成王。〔55〕丕乃:这样。俾:使。乱:治理。〔56〕时:此,指庶狱庶慎。间:代替。〔57〕末:始终。成德:具备九德,即品德完美。彦:有才德之人。〔58〕乂(yì):治理。受民:从上天接受来的人民。〔59〕予旦:周公自称。徽言:美言。〔60〕正:官长。〔61〕宅:考察。〔62〕由绎:扶持。〔63〕兹乃:这样。〔64〕人:奸佞之人。〔65〕劢(mài):勉力。相:帮助。〔66〕诘:治。〔67〕戎兵:泛指军事活动。〔68〕觐:显示。〔69〕常人:吉士贤人。

(何善蒙)

 

〔鉴赏〕《立政》传为周公所作。是他为成王而写的诰词。周武王逝世后周公摄政。成王亲政后,周公担心他年轻缺少治国经验,又懈怠荒废政务,所以作此文加以告诫。在诰词中,周公总结了夏、商两朝兴盛的政治原因,它们衰落灭亡的深刻教训,追述周朝开国君主所开创的优良传统,希望成王借鉴夏商两朝的历史,能够居安思危(“休兹知恤”),尽心尽力治国安邦,以继承文王、武王的伟大功业(“觐文王之耿光”、“扬武王之大烈”),达到周朝长治久安的目的。

在诰词中,周公提出了对于成王执政至关紧要的四项大事,首先是完备官制,确定各种官员的职责。题目“立政”的意思就是设立官长,即组织政府。周公提出要按照传统的做法来建设政府,特别要重视设立行政、司法、治民这三类官职,他分别称之为“任人”、“准夫”、“牧”。他强调商汤、周文王、周武王都非常重视这三类官职。因此他要求成王特别要重视政府这三个部门的工作。此外,周公还提到要设立国王的卫官,至于朝内的太史、尹伯诸官、三公、卿大夫封地的官员、侯国的官员、东西南北边疆少数民族的君主等等。都要逐步一一建立起来。在周公看来,只要设立了所有这些职位,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的工作就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从周公所规定的职官来看,周初政治家在组织政府方面已经取得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当时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且已经初具规模。这保证了此后西周经济、社会、文化获得巨大的进步。

第二,重视对官员的选拔、任用和考察,这是这篇诰词着重讲述的事项。关于官员的选拔,周公主张任人惟贤,反对以貌取人(“谋面”),或按照个人的喜好任人惟亲(“宅人”)的倾向。他提出早在夏代,诸侯们就竞相招徕贤人,然而夏桀不愿任用贤人,从而招致国家覆亡。周公指出任人惟贤就是要以道德标准作为依据选拔人才,商汤信任的人就是确实有美德而不是徒具虚名的人,因此他们都能在自己的职位上很好地对待百姓。然而商纣王只知重用缺德之人,所以政治昏乱,终于亡国。因此,作为文王、武王事业的继承者,周公希望成王能够切实地坚持道德标准,“继自今立政,其勿以人,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将德政推行于普天之下。

对于官员的任用,周公一再向成王指出要做到官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即所谓“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周公要求以周文王为榜样,文王设立各种官位以后就放手让官吏去工作,从来不去代替他们发号施令,总是根据各方面的负责官员的意见作出决定,从不对他们加以不适当的干预。

对于官员的考察,周公也很重视,认为这是施政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他以商汤为例说,汤“乃用三有宅”,就是根据赋予官员的职责,考察他是否确实胜任,而不旷其职(“克即宅”),特别要考核担任朝廷重任的“事”、“牧”、“准”(即他所说的“任人”、“牧”、“准夫”三职)是否确实具有美好的品德(“三有俊”)。周公重视官员的考评是为了落实任人的道德标准,督促官员出色地完成各自承担的职责。

第三,维护司法公正。诰词不厌其烦地多次要求“庶狱庶慎”,就是说要非常慎重地处理刑事案件,他的意思是要正确、公正地定案判刑。周公又以文王的事例来说明他这一主张:文王对于司法方面的事情从来不敢加以干预,他总是尊重主管审理案件的官员的意见。周公的用意是要维护法官和法律的权威,不以君主的个人的意志或偏向来破坏司法的公正。所以周公教导成王说,你要让掌管司法的准人帮助自己准确地量刑用刑,但是切不可包办代替,甚至一言一语的命令也不要发布来干扰他们的办案(“和我庶狱庶慎。时则勿有间之,自一话一言”),这样,那些贤人的作用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也才能把臣民治理好。

第四,要加强武装力量,用心于军队的管理。周公作为开国元勋,经历过长期的战争,当然深知军队对于巩固政权、弘扬国威的决定性作用,所以他在诰词的最后部分希望成王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使他的威力遍于天下,甚至伸张到海外(“方行天下,至于海表”)。

周公是周初具有战略眼光的伟大的政治家,他不仅宵衣旰食,夙兴夜寐,不辞劳瘁地处理烦琐的日常政务,而且一直殚精竭虑,呕心沥血,筹划治国安邦的大政方针,力图为周实现永久的统治打下坚实的基础。他提出了许多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措施。从《立政》一文我们可以看到,他极其重视对君主的思想道德的教育,并且以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作为生动的教材,从而使这种教育具有很大的说服力。他对成王所提出的四项要求可以说触及到古代政治建设的最重大、最关键的方面。他不仅一般地强调德政的原则,而且注重政治制度的建设和操作层面的根本问题,并且力求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企图把德政的理念落到实处。他关于政府各部门要分工明确、各级官员要各司其职、君主不得以个人的意志加以干预的思想在古代社会显得尤其难能可贵,它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君主专制的消极作用。周公以上这些思想后来成为中国古代政治的优良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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