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十七世纪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唯物主义经验论著名代表之一。

洛克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制度确立的历史时期。1640年开始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经过1649年建立共和国、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等历史事件以后,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的矛盾并没有解决。在国会里,代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的辉格党与代表王室政权和乡绅利益的托利党展开了尖锐斗争。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对复辟王朝在内政上扶持封建势力,损害资产阶级利益,在外交上投靠法王路易十四,詹姆士二世时更投靠罗马天主教会等一系列倒行逆施非常不满。但是,他们也不愿依靠广大劳动群众,害怕再次爆发劳动群众的革命运动。于是,辉格党人与一部分托利党人联合起来,于1688年举行宫廷政变,推翻詹姆士二世的反动统治,从荷兰迎立威廉三世继承王位,建立起议会制君主立宪政权。这就是资产阶级历史学家所谓的“光荣革命”。其实,“光荣革命”不过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与封建势力,在牺牲劳动群众利益基础上所达成的阶级妥协,它宣告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终结。

洛克正是1688年阶级妥协的产儿。他的政治生涯与当时英国的阶级斗争紧密相联。他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哲学思想表述了资产阶级世界观和方法论。他的社会政治理论为1688年妥协所建立的议会制君主立宪资产阶级国家进行了全面辩护。作为一位资产阶级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洛克完成了时代赋予他的历史使命,同时也深刻地反映出他所从属的英国资产阶级的妥协性和不彻底性。

1632年8月9日洛克诞生在一个商人家庭。他的父亲是小土地所有者,做过乡村律师,是一位清教徒。在内战时期,他的父亲参加过克伦威尔的革命军队,是议会的支持者。在这样的家庭中,洛克从小受到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熏陶。洛克在14岁以前没有进过学校,他的启蒙教育是父亲亲自进行的。1646年,洛克进威斯敏斯特学校。1652年,他进牛津大学基督教会学院。但是牛津的生活使他失望,学业上所获甚微。烦琐哲学家们的“文字游戏”使他不耐烦。当时,牛津大学尚未取消对清教徒的约束,更使他感到压抑。洛克用大部分时间攻读经验科学;与波义耳、牛顿等科学家结识和交往,使他对气象学、物理学、化学和医学产生浓厚兴趣。与此同时,洛克也潜心研究培根、笛卡儿等人的哲学著作,并极为关心宗教和道德问题,初步形成了他关于宗教宽容思想的基础。

1665年,洛克被外交职务吸引离开了牛津,生活道路发生转折。第二年,他结识了艾释黎勋爵(即后来的辉格党领袖舍夫茨别利伯爵),与他建立起终生的友谊。他做了艾释黎的秘书、医学顾问、私人代表和勋爵儿子的家庭教师。这导致他参与辉格党与托利党的政治斗争。1672年艾释黎担任商会主席和英国大法官,洛克因此更深入地接触到政治事务。后来,繁重的工作损害了他的健康,不得不到法国休养了三年。1679年洛克返回伦敦,参与了议会试图开除天主教徒约克公爵所引起的政治斗争。当舍夫茨别利逃亡荷兰并于1683年死亡在那里以后,洛克为逃避保皇党的迫害也逃亡荷兰。

1689年2月,洛克回到英国,但是健康不佳迫使他到乡下休养。这时他娶了一位年轻的太太,平生第一次有了安逸的家庭。闲适的乡村生活并没有消磨掉洛克的事业心。他密切关心着政治和社会动态,把隐居变为从事著述的大好时机。他连读发表了《论宽容异教的通讯》(1689)、《政府论两篇》(1689)、《人类理智论》(又译《人类理解论》、《人类悟性论》,1690)等著作,把多年的研究成果公诸于世,组成一个关于哲学、政治、宗教、伦理思想的完整体系。

洛克晚年曾带病接受公职,从1696年起任英王政府的商业监督官。他于1700年辞职退休,1704年逝世,享年72岁。

经验论在英国有悠久传统。洛克是自弗兰西斯·培根和霍布斯以来英国唯物主义经验论发展的集大成者。他站在唯物主义立场,在当时最系统地表述和论证了经验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原理。洛克哲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对天赋观念论的批判和对知识起源于经验的论证两个问题上。

自十五世纪开始,近代自然科学和唯物主义哲学的发展,给神学唯心论以沉重打击。但十七世纪中叶以来,在欧洲大陆上,天赋观念论等唯心主义思辩哲学到处泛滥,起着为宗教信条辩护和阻碍自然科学发展的反动作用。洛克在他的《人类理智论》一书中,系统地研究了认识的起源、认识的过程和获得知识的途径等问题,使早在培根、霍布斯那里已经提出的原则,第一次得到详细论证,有力地揭露和批判了天赋观念论。

天赋观念论认为人的一切思想、观念都是人的灵魂先天具有的。古代的柏拉图鼓吹人的知识不过是对灵魂从“理念世界”所获知识的“回忆”;近代的笛卡儿则认为人们关于上帝、实体、数学公理等观念是“与生俱来的”,借助于这些天赋观念,就可以推导出全部知识的体系。针对这种荒谬的论调,洛克主张:人的一切观念和知识都是后天才有的,是从经验中得来的,人的头脑中并没有天赋原则。他从认识的起源、并不存在“普遍同意原则”、天赋观念论的矛盾百出和危害性等几个方面,对这种欺人之谈予以深刻批判。

与天赋观念论相对立,洛克着重阐述了人的认识能力和人类知识的经验起源问题,从而继承和发挥了培根、霍布斯的唯物主义经验论。他提出“人心是白板”的著名论断。他认为,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人通过自己的感官与客观事物接触,获得各种感觉经验,形成各种观念和知识。他说:“凡是在理性中的、都已先存在于感觉中。”因此感觉经验是认识的基础。显然,洛克的“白板论”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再到思维的唯物主义认识论。但是,限于当时的科学水平,洛克的认识论是不彻底的。他提出,在感觉经验之外,还有一种“反省经验”(诸如人的爱憎、意愿、推理等思维活动和心理活动所得到的经验)作为人心的“内部经验”,也是观念的来源。洛克不了解人的思维活动和心理活动也是离不开感觉经验的。“反省”仍然基于“感觉”,不是凭空出现的。因此,承认有脱离感觉活动的“反省”,显然是一种唯心论的先验论。把反省和感觉等量齐观,必然导致“二重经验论”。这反映了洛克思想中的某些混乱、自相矛盾和向唯心主义的摇摆。

洛克关于知识起源理论的主导方面还是唯物的。这种唯物主义精神,在他进而分析感觉经验的客观内容时,就更明确地表达出来。洛克认为,感觉是外部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产生的,由于外物性质不同,它们作用于人的感官所产生的感觉也不同。他所谓事物的“性质”,指的是外物作用于感官使人产生各种感觉的能力。他认为物体的“性质”即能使人产生感觉的客观能力有两种: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第一性质”是指物体的体积、形状、广延、动静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部分,它们是物体固有的,因而洛克也称之为“原始的”性质;人们关于这些性质的观念与这些性质在形态上相“契合”,是映象。“第二性质”是指物体具有的能使人产生颜色、声音、滋味等感觉的能力。这些能力也是客观存在于物体之中的,是物体的属性,但它们与第一性质有两个不同之点,第一,它们依附于第一性质,是组成物体的物质微粒不同组合、排列等运动产生的,因而第二性质随第一性质的变化而变化,是物体从属的性质;第二,它们在作用于人的感官使人产生第二性感觉时,感觉与形成感觉的客观能力在形态上“不相似”,不是映象。这两种感觉经验作为认识的源泉都是可靠的。

洛克还探讨感觉经验怎样构成知识的问题。他认为,要了解人的认识过程,必须首先找出构成人类知识大厦的砖石。而人通过感觉和反省得来的观念就是这种“砖石”,他称之为“简单观念”。简单观念就是基本的、不能再分的观念,它们的不同组合形成“复杂观念”,进而构成人类的各种知识,既包括对于事物的感性认识,也包括理性认识。洛克不了解认识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也就是从感性到理性的能动的飞跃过程,所以他把理性认识理解为只是简单观念的机械总和,认为抽象概念完全是主观活动的产物,只表示事物的现象,不能揭示本质。狭隘的经验论和机械论形而上学使他不能理解人类在认识过程中,运用理智对感性材料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通过理论思维,可以透过现象认识本质,从个别达到一般。洛克关于事物本质无法认识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不可知论。

总之,洛克的哲学思想,其主导方面是唯物论的经验论,但在一些问题上又有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成分。这种不彻底性,生动地反映了当时英国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和妥协性。

洛克的社会政治思想体现在《政府论两篇》中,主要包括两个内容:对“君权神授”、“王位世袭”等鼓吹封建专制论调的批判和为1688年所建立的议会制君主立宪政权的辩护。

封建统治者和卫道士宣称国王的专制权力直接来自上帝,他的王位应该世袭。他们妄说“人祖”亚当的个人统辖权和父权是上帝亲自赐予的,而国王正是亚当的长房后嗣,理所当然要世代承替这种统治权。洛克驳斥说,既没有自然法,也没有上帝的明文法确定亚当享有对世界的统辖权,而由于年代久远,谁是亚当的嫡系子孙也无从考察,因此即便亚当享有统治世界的权力,由于无法确定他们的继承人,也就没有根据利用亚当来为国王的专制权力辩解。

针对这种“君权神授”的封建说教,洛克利用当时流行的“自然状态”、“自然法权”和“社会契约”论,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洛克不同意霍布斯把人类的原始状态说成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而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和平、善意和互相帮助”的状态。他也不同意霍布斯关于人类订立契约进入“社会状态”后把全部自然权利转让给君主的说法,认为君主不是缔结社会契约的第三方,而是订约一方,他必须受契约的约束,有履行契约的义务,必须按“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承认生命、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是人们不可转让的权利,任何人无权侵犯。君主如果破坏了这种社会契约,就是暴君,人民有权推翻他的统治。洛克不赞成君主专制,也不赞成共和国,而主张君主立宪制。洛克的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是为资产阶级1688年的妥协作辩护的。他关于“自然状态”是“和平、善意和互相帮助”状态的说法,是在为这种阶级妥协寻找历史根据。他关于君主不得侵犯人们“不可转让”的某些自然权利的说法,又是在论证资产阶级革命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合理性。他所谓君主必须按“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则是在强调国家必须按议会制度所体现的资产阶级的意志来治理。这一切都说明,洛克认为君主立宪制是社会契约所能产生的最理想的政体。

洛克还首次提出了国家分权的学说,认为分权是保障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防止专制压迫的最好办法。他认为国家权力有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立法权是最高权力,属于议会,行政权和联盟权即处理外交事务权属于君主。洛克的分权思想体现了资产阶级限制君权,通过议会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阶级要求,同时也反映了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妥协的历史事实。

洛克一贯主张信仰自由和宽容异教,反对教会专横和政教合一,倡导教会和国家分离。洛克关于宽容异教的思想,对欧洲近代信仰自由观念的传播起了巨大作用,为资产阶级争取思想解放,摆脱封建宗教势力的精神枷锁提供了理论武器。

洛克在西方近代历史上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的唯物主义经验论经伏尔泰介绍到法国,成为十八世纪法国唯物论的重要理论来源,在启蒙运动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产生了深刻影响。他的社会政治理论奠定了近代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础。他所提出的自由、平等思想在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时期被发展为“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革命口号,成为《独立宣言》和《人权宣言》的理论根据。他的分权主张被孟德斯鸠发展为三权分立的国家学说,成为美国、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立国原则。





只有洛克才可以算是我们时代胜似希腊最辉煌的时代的伟大榜样。

——伏尔泰



培根被认为经验哲学的首领;在这个意义上,他是万古留名的。

——黑格尔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