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曰:欲攻敌,必先谋。
本篇讲述的是大战来临时需要采用什么样的策略。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
曹操曰:兴师深入长驱,距其城郭,绝其内外,敌举国来服为上。以兵击破,败而得之,其次也。
深入敌国境内,孤立国都,断掉它的内外联系,让敌国投降是上策。用兵力打败它则是次之。
全军为上,破军次之;
曹操曰:《司马法》曰:“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
全旅为上,破旅次之;
曹操曰:五百人为旅。
全卒为上,破卒次之;
曹操曰:一旅已下至一百人也。
原本作“一校已上”,已经改正。
全伍为上,破伍次之。
曹操曰:百人已下至五人。
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曹操曰:未战而敌自屈服。
在《孙子兵法》中,“不战而屈人之兵”乃是最佳的结果。
故上兵伐谋,
曹操曰:敌始有谋,伐之易也。
在敌人还没有做出具体的筹划安排时,就出兵讨伐它。
其次伐交,
曹操曰:交,将合也。
从外交上打击敌人,使之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
其次伐兵,
曹操曰:兵形已成也。
攻击敌军,消灭敌军有生力量。
下政攻城。
曹操曰:敌国以收其外粮,城以攻之,为下政也。
敌人把外围的粮食收集起来以守城,那么攻打城池必定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时间久了就更加不利,所以攻打城池乃是下策。
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fén)辒(wēn),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闉(yīn)又三月而后已;
曹操曰:修,治也;橹,大楯也;轒辒者,轒床也。轒床其下四轮,从中推之至城下也。具,备也;器械者,机关攻守之总名,蜚楼云梯之属;距闉者,踊土积高而前,以附其城也。
轒辒,古时候攻城使用的兵车。闉,堆一座高出敌人城墙的土山,士兵站在上面向城内的敌人射箭,为攻城的部队作掩护。蜚,原本是“飞”,今从《太平御览》改正。积,原本作“稍”,今从《太平御览》改正。
将不胜心之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
曹操曰:将忿不待攻城器,而使士卒缘城而上,如蚁之缘墙,杀伤士卒也。
将领不可以意气用事,否则只会白白断送士兵的生命。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
曹操曰:毁灭人国,不久露师也。
消灭敌国,不能让部队长久地在外作战。
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曹操曰:不与敌战而必完全得之,立胜于天下,不顿兵血刃也。
不战而屈人之兵,就可以得到对方的国家和城池,不用劳顿军队,兵不血刃就可以得到天下,这是最好的策略。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
曹操曰:以十敌一则围之,是谓将智勇等而兵利钝均也。若主弱客强,不用十也,操所以倍兵围下邳生擒吕布也。
曹操举了兵围下邳生擒吕布的例子,说明用强大的兵力包围弱小的兵力,敌人将不战而败。不用十也,根据《通典》补。
五则攻之,
曹操曰:以五敌一,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
有强于敌人五倍的兵力,就可以发起进攻,五分之三的兵力正面攻击,五分之二的兵力从旁策应。原本“二术”作“一术”,根据杜牧、张预的注改正。
倍则分之,
曹操曰:以二敌一,则一术为正,一术为奇。
设法分散敌人的兵力,让我方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一术为正,一术为奇”是曹操领悟出的一种打法。
敌则能战之,
曹操曰:己与敌人众等,善者犹当设伏奇以胜之。
敌我兵力相当,在作战过程中,善战者会在这个时候设伏,出其不意,战胜对方。
少则能逃之,
曹操曰:高壁坚垒,勿与战也。
敌人城池坚固时就不要去攻打城池,避免无谓的牺牲。
不若则能避之。
曹操曰:引兵避之也。
当我方的兵力不如对方的兵力时,不要与之交战。
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曹操曰:小不能当大也。
自身实力比较弱的时候,不要坚守,否则很可能会成为敌人的俘虏。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
曹操曰:将周密,谋不泄也。
国君和将帅的关系,国君信任将帅,将帅忠诚国君,这样亲密的关系,国家必定会强盛;如若国君和将帅发生了嫌隙,国家必定会衰弱。
辅隙则国必弱。
曹操曰:形见于外也。
国君对将帅不信任,作战基本就会失败。这在战国时期常见。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mí)军;
曹操曰:縻,御也。
国君不了解前线的情况,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命令其前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命令其后退。国君不了解军中情况却要干预军队的指挥,不了解军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而随机应变,总想要下属无时无刻地向他汇报、请示,这样一来,肯定会延误战机,造成重大事故。曹操把“縻”解释为“御”,就是说作为国君,不能乱指挥,不能干预军中事务,不能独断专行而不给将帅随机应变的权利。
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
曹操曰:军容不入国,国容不入军,礼不可以治兵也。
曹操的补充说明,意思是说军队中的制度、礼仪不能搬到国中,国中的制度、礼仪也不能搬到军队中,礼是不可以治兵的。
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
曹操曰:不得其人意也。
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曹操曰:引,夺也。
把“引”注为“夺”,各方诸侯看三军被搞乱,必然会前来进犯,并会取得胜利。由此可见,国君干预军中事宜,是自取灭亡的做法。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
曹操曰:君臣同欲。
国中上下、军中上下,利益、目标相同。
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
曹操曰:《司马法》曰:“进退惟时,无曰寡人”也。
军队前进或后退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而随机应变,国君不应该随意插手。
此五者,胜之道也。
曹操曰:此上五事也。
故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了解敌人也要了解自己,方才百战不殆;不知道敌人而只知道自己,胜负各半;不知道敌人,也不知道自己,则每一战都会使自己陷入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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