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易经·震下离上》原文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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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嗑第二十一

震下离上

“噬”(shì)同“啮”,就是用牙齿咬东西。“嗑”(hé)即合。“噬嗑”是口中有东西,把东西吃下,然后合上嘴巴。噬嗑卦由震、离两卦组成。

从卦象来看,上九、初九两刚爻分居一卦上下,六二、六三、六五等三个柔爻位于两刚之中,外实而中虚,象征上、下两排牙齿,中间为口腔。而三个柔爻之间又有一个刚爻,即九四,表示口中有物。口中有物间隔,则嘴巴不能合拢,必须把东西吃下才能闭合,这就是噬嗑。推广到人事方面,九四引申为从中作梗而使天下不得和谐的小人,应该用刑罚予以矫治或排除,天下才能恢复安宁。

此外,震为雷,为威。离为火,为明。震居内卦而离居外卦,是声威震动于内,光明察照于外,有用狱之象。执法判案必须公正合理,明察秋毫,才能建立威信,使百姓知法守法。倘若执法不严,判案不公,贪赃枉法的人逍遥法外,安分守己的人却动辄得咎,必致人人心怀侥幸,目无法纪。由此可见,“威震于内,明察于外”是断案治狱之道。

从六爻爻位分析,初爻地位卑下,上爻处卦外之地,两者皆无爵位,所以有受刑之象。中间四爻是在位的君、臣、官吏,各依其时位决定如何用刑。

噬嗑。亨。利用狱。

凡事不能畅通,必有阻塞之物,如能去除,“噬”而“嗑”之,行事便能顺遂而亨通,所以说:“噬嗑,亨。”而噬嗑之道在于利用刑狱。用刑之道首重明威并重,明照则无所隐情,威震则莫敢不服。六爻之中,六五居尊位,得离体中位,最能明察秋毫,并以中道执法立威,是用狱之主。又六五以柔爻居阳位,治狱用刑能刚柔相济,既不会过刚而伤于严暴,也不致过柔而失于宽纵。以此治狱,众人必皆信服。

例解 在任何团体之中,不论是学校、社区或公司,为维护团体的利益与和谐,团体成员必须遵守某些行为规范。若有人违反规范,情节严重时,可“利用狱”,予以惩罚,促其改过。倘若空有规范却欠缺惩罚的强制力,害群之马将得寸进尺,团体秩序也将土崩瓦解。

初九 屦校灭趾。无咎。

“屦”(jǔ)指贯穿脚趾。“校”是木制刑具的总称;施加于颈、手与脚的木制刑具分别称“枷”、“梏”与“桎”。“灭”指遮没而看不见,并非伤害的意思。初九居噬嗑卦的初位,地位卑下,象征受刑的下民。以人身为喻,最低下的部位是脚趾,所以说“屦校灭趾”,就是将“校”加于脚上,以致遮没脚趾,属于轻微的刑罚。由于只是初犯,罪过尚轻,仅给予小小的惩罚,希望初九能因此觉悟,改过迁善,正如《系辞传》所说:“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要勇于改过,终得“无咎”。

例解 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法律往往减轻其刑罚,或仅施与感化教育,因为用刑的目的在于规过劝善,而年轻人或对犯罪欠缺认识,或只是血气方刚,以致误触法网,所以只需“屦校灭趾”,以让他们改过自新。

六二 噬肤灭鼻。无咎。

“肤”是柔软而易咬的肉。“灭”是遮没。六二以柔爻居阴位,在六爻之中最为柔弱,故有“肤”之象。六二以柔爻乘于初九刚爻之上,有如嫩肉置于利齿之上,咬嚼毫不费力气,以致掩没了鼻子,此即“噬肤灭鼻”。从用刑的角度来看,六二以柔爻居下卦中位,用刑宽柔中正,能使受刑人心服,犹噬肤而没鼻,故得无咎。

例解《淮南子》说:“因民之所恶而禁奸,故罚一人而天下畏之。”又说:“利赏而劝善,畏刑而不为非,法令正于上,而百姓服于下。”确实,执法而信赏必罚固然是治国的必要原则。但《淮南子》又说:“夫峭法刻诛者,非霸王之业也;箠策繁用者,非致远之御也。”强调严刑峻法并非治本,只有用刑宽柔而中正,才能使万民信服。

六三 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腊,音xǐ。“腊肉”是干腊而坚韧的肉。“毒”指腊肉陈放太久而产生腐败的味道。六三以柔爻居阳位,有腊肉之象,“肉”象征柔爻,而“腊”象征阳位。“遇毒”指六三距离初九、上九两排牙齿较远,未能及时咬食以致成为有恶味的腊肉。由于六三以柔爻居阳位,既不当位,又处下卦上方,失正不中,其执法用刑难以服人,犹如吃到腐败恶臭的腊肉,稍可鄙吝。然而,处噬嗑之时,应尽力去除口中阻隔之物,“噬”而后“嗑”,才能免除过咎。

例解 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教育子女乃为人父母的义务,对孩子一生人格的发展影响深远。假若父母亲怠忽职责,疏于管教,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致出现偏差行为时,才想予以矫治,往往容易遭遇孩子的反抗,这就是“噬腊肉遇毒”。但无论如何,此时父母亲仍应尽最大心力予以管教,才不失为父母之道。

九四 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胏”(Zǐ)是带骨头的肉。“干胏”指带骨的干肉,非常坚硬而难以咬嚼。“得金矢”譬喻得刚直之德,以金属喻刚硬,箭矢喻笔直。噬嗑卦除初、上两爻外,只有九四一个刚爻,所以九四最为坚韧难噬,也就是“噬干胏”。然而,九四以刚爻居阴位,刚柔相济,深得治狱用刑之道。干胏虽然坚硬难噬,但只要坚守金矢刚直之德,利在知艰难而贞固守正,终将得吉。

例解 三国时代,山越为患东吴,吴国建立者孙权(182—251)锲而不舍地与山越周旋四十年,深得“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之道,终于讨平山越,不但稳固了东吴在江南的统治,对于民族的融合与南方的开发贡献尤大。

六五 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干肉”比“肤”坚韧,比“腊肉”、“干胏”软嫩。“黄”为中色。“金”代表刚硬之物。“黄金”比喻刚中之德。六五以柔爻居刚位,比以柔爻居柔位的六二坚韧;又上承作为锐利牙齿的上九刚爻,比六三易于噬咬,因此有“噬干肉”之象。比喻六五为用狱之主,自上用刑于下,自然能像噬干肉般容易。六五以柔爻得上卦中位,是柔顺中正之君;且居阳位,又得到九四刚直大臣的帮助,有“得黄金”之象,能刚柔相济而奉行中道。然而,处噬嗑用狱之时,以刑罚惩戒小人,必须非常谨慎,贞固于正道而常怀危厉之心,才能明察秋毫而不失于严苛,从而建立威信,方得免于过咎。

例解 清康熙玄烨(1654—1722)即位之初,清王朝的统治权尚未稳固,各地仍有许多反清复明的势力,正所谓“噬干肉”。康熙以高压与怀柔并用,一方面严格执法,讨伐乱军,建立朝廷威信;一方面礼遇归服的汉人贤士,建立文治政府。康熙既“得黄金”,以刚中之德促成全国统一,又能“贞厉”而勤于政事,开创盛清治世。

上九 何校灭耳。凶。

“何”通“荷”,即负荷。“灭”是遮没、掩没。上九与初九都是受刑之人。初九处噬嗑的初始,罪过轻微而终得无咎。上九则以刚爻居噬嗑的终极,自恃刚强,不知悔改,致积小恶而成大罪,终被绳之以法,肩膀负荷木枷,因此遮没耳朵,此即“何校灭耳,凶”。表示上九罪大恶极,凶祸难逃。即使不能积善累德,至少要懂得如何远罪避祸。倘若心存侥幸,认为做点小坏事无关紧要,受到轻微的处罚也认为无关痛痒,则积重难返,终将后悔莫及。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例解 当身体有病痛时,通常会有不舒服的感觉。如果忽视这些警讯,短期内或许不会有大碍,但是若任其蔓延恶化,积重难返,一旦出事,则百病齐发。届时就算华佗再世,也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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