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姤卦第四十四·九二,包有魚,无咎;不利賓。
【译文】 九二,厨房襄发现一条鱼,无所咎害; 但不利于擅自用来宴享宾客。
【注释】①包有鱼,无咎,不利宾——包,通“庖”,厨房,《释文》“包,本亦作‘庖’”;鱼,阴物,喻初六。此言九二阳刚居中,初六以阴在下而近承,犹如“庖”中“有鱼”,不期而至,于二爲“无咎”;但此“鱼”上应九四,实非已物,故不宜擅自动用、以享宾客。《集解》引王弼曰:“初阴而穷下,故称‘鱼’也;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乐来,应己之厨,非爲犯应,故‘无咎’也。擅人之物,以爲己惠,义所不爲,故不及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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