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随卦第十七《《象》曰:“拘係之”,上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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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隨卦第十七·《象》曰:“拘係之”,上窮也。

【译文】《象传》说:“拘禁强令附从”,说明上六居位极上、随从之道穷尽。

【说明】“随”与“不随”,相对立而存在。举世“从善”之际,必有逆其道而行者,则不得不强令归正。因此本爻有“拘”、“维”、“王用亨于西山”诸象。

【总论】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 充分反映这位古代伟大思想家、教育家虚心向善的美德。《随》卦所发“随从”之义,正是集中体现“从善”的宗旨。卦辞“元亨,利贞”,高度讚美“随从”之道;“无咎”,又强调以“正”相随则无害的观点。六爻喻义,以初、五最爲美好:初九处下守正,迁善不已;九五居尊中正,竭诚向善——因此这两爻展示了本卦以“善”爲“随”的象徵主体,均获吉祥。至于二、三、四、上诸爻,或有失有得,或守正可以化“凶”爲“无咎”,或受强制才能从正:各见不同的处“随”情状,但所发诚意,皆不离“正”字。可见,《随》卦义理中蕴含着一项鲜明而含义广泛的“相随”原则:不论是人与人关係中的上随下、下随上,己随人、人随己,还是日常生活中的朝作晚息、遇事随时,均当不违正道,诚心从善。此中明显表露《周易》作者处世、修身的哲学观念。《孟子·公孙丑下》盛讚“七十子之服孔子”,正与本卦大旨相合,成爲古人极力肯定的“从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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