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未济卦第六十四《《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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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未濟卦第六十四·《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译文】《象传》说:火在水上(难以煮物),象徵“事未成”;君子因此审慎分辨诸物、使之各居适当的处所则万事可成。

【注释】①火在水上,未济——释《未济》上离爲火、下坎爲水之象。《正义》:“火在水上,不成烹饪,未能济物,故曰‘火在水上,未济。’”②君子以慎辨物居方——居,处也;方,犹“所”。这是说明“君子”观《未济》卦水火、刚柔居位不当之象,悟知“未济”之时必须审慎辨物,使各居其所,则可促成“既济”。《王注》:“辨物居方,令物各当其所。”《来氏易注》:“慎辨物,使物以羣分;慎居方,使方以类聚,则分定不乱,阳居阳位,阴居阴位,‘未济’而成‘既济’矣。”

【说明】处“未济”之道,以“审慎”爲主,故《大象传》强调“慎”字。《重定费氏学》引项安世曰:“必加‘慎’者,以其‘未济’也。水火交则有难,辨之不早辨,居之不得其所,皆难之所由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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