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夬卦第四十三《《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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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夬卦第四十三·《象》曰:“无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译文】《象传》说:“不必痛哭号咷,凶险难逃”,说明上六高居在上的情势终究不能久长。

【说明】上六之“凶”,犹如“小人”淩驾“君子”之上,得势一时,但终被制裁,悲号莫及。杨万里引《诗经·王风·中谷有蓷》“啜其泣矣,何嗟及矣”两句,喻示上六“无号”(《诚斋易传》),与爻象有合。

【总论】《红楼梦》第八十二回叙林黛玉语:“但凡家庭之事,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这虽是一句家常谚语,却包含着事物对立面的矛盾斗争在关键时刻或存或亡、不可调和的哲理。《夬》卦立义于“果决”,正是从阴阳矛盾激化的角度,强调阳刚必须以“决断”性的气魄制裁阴柔,换言之,即“君子”应当清除“小人”,“正气”应当压倒“邪气”。卦辞的基本意义,是喻示君子“决”小人的三方面要领:一是公正无私,宜于在“王庭”上公开宣判“小人”的罪恶;二是谕人戒惕,即以孚诚之心号令衆人戒备“小人”造成的危害;三是以德取胜,说明此时不利于滥用武力,而要通过颁告政令来宣扬美德、使人诚服。準此三端,则处“夬”必能“利有攸往”。就六爻之象分析,本卦一阴高居五阳之上,恰如“小人”得势、淩驾于“君子”,必被决除。显然,卦中阴阳爻的“力量”对比是十分悬殊的: 以五阳之刚健盛长,制裁一阴之孤立困穷,足见阳胜阴败、正存邪亡是必然的结局。《彖传》指出:“刚长乃终”,即明此理。然而,阳刚虽处优势,却不可掉以轻心,故爻辞时时发出处“夬”艰难的诫意:初诫“不胜”而往必有“咎”,二诫时刻“惕号”,三诫刚壮过甚有“凶”,四诫刚决不足则“次且”难进,五诫居中慎行纔能“无咎”。可见,儘管以“五阳” 的强盛要彻底清除“一阴”,也非轻而易举;那麽,当“阴”盛之时若欲对之制裁,其艰难程度更是可想而知了。此中作《易》者所流露的“君子”戒防“小人”的用心,实甚深切。《折中》引徐几曰:“以盛进之五刚,决衰退之一柔,其势若甚易。然而圣人不敢以‘易’而忽之。故于《夬》之一卦,丁宁深切,所以周防戒备者无所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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