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服制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服制

中国古代社会以丧服作标志,来规定亲属的范围、等级,亦即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制度。中国旧制丧服分五个等差,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以次递减。封建服制把亲属分为五等:1、斩衰亲,服三年,凡儿子及未嫁的女儿对父母承祖的孙子、妻为夫都是;2、齐衰亲,服一年或一年以下,凡孙为祖父母,夫为妻等;3、大功亲,服九月,女性为堂兄弟,为未嫁的堂姊妹、已嫁的姑、姊妹,已嫁的女性为伯叔父及兄弟等都是;4、小功亲,服五月,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的祖姑、堂姑,已嫁的堂姊妹,兄弟妻,从堂兄弟及未嫁的从堂姊妹,外祖父母、母舅、母姊等亲;5、缌麻亲,服三月,凡曾祖的兄弟、祖父的堂兄弟、父亲隔二代的堂兄弟,本人隔三代的堂兄弟等亲。以上范围的亲属称五服内的服亲,五服外同五世祖的亲属称为“祖免”亲,同六世祖的亲属为“无服亲”。其中同祖父母的近亲属又称为“期亲”,如伯叔父母、姑、姊妹等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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