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春秋战国的音乐活动·先秦乐律学的研究成果
中国古代传统乐律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成熟与系统化,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其主要标志为五声、七声音阶及其变音体系的正式形成十二律及五声、七声音阶在律名、阶名上形成较稳定的命名体系; 在钟乐、弦乐、管乐的音乐实践中形成钟律、弦律、管律诸生律法则并产生正律器;多种音阶形式的构成、旋宫的应用以及均、宫、调理论的应用等宫调理论的实践与成就。这一切,都是与先秦乐律学的学术研究及其成果分不开的,并对后世音乐产生重要而持久的影响。
在先秦的音阶理论中,产生有以五声为“正”的观念,如《左传》所记“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国语·周语下》记伶州鸠谈“七律”(七声音阶)时,是借天人关系,由星宿之“七同”而言及“七声”,“以七同其数,以律和其声”,反映其音阶理论及其认识成果。在当时的音阶理论与实践上,对七声音阶形态构成的认识,形成有“五正声”与“二变”(宫音为C时七声音阶第四、第七级的4个变声)的理论,这在曾侯乙编钟铭文中得到体现。《管子》与《吕氏春秋》有关“三分损益律”生律法的记载,体现的是当时学术研究中对两种七声音阶即古音阶 (正声调)、新音阶(下徵调)的实际应用在理论形态上的把握。
作为中国音乐的宫调理论基础的十二律理论,其部分律名西周时已产生,但是体系化的应用与文献的完整记载,却是春秋时期。《国语》中的记载,与钟律实践有关,其中透露有阴阳律(六律、六同)和三度生律的观念。曾侯乙编钟的钟律体系,集中反映了当时在乐律学方面的学术研究成果。其钟体铭文,实为一部综合性的、反映先秦乐律学理论及多种系统与相互关系 (周律制与诸侯国律制) 的乐律学典籍,也是当时钟律学术研究多项成果的反映。曾侯乙编钟的生律方式,是三度生律法与五度生律法的互补、融合,并在“角—曾”定律思维模式制约下使阴阳律维系在十二律的统一结构中。五度生律的数理依据是五度相生律,三度生律的数理依据是纯律,这使得钟律成为复合律制并构成其钟律体系。这方面,如果没有潜心的研究 (包括数理计算和实证性的研究)、没有对前人遗产与钟律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不可能产生如此完整且复杂的钟律体系的。与十二律理论的实践相关,当时产生有完备的、能够满足五声、六声、七声多种音阶应用的旋宫理论,虽然旋宫的实践早已产生,但是成熟意义上的旋宫理论,却是与先秦十二律体系和多种音阶的理论与实践分不开的,例如“一均三宫”、顺旋 (右旋) 与逆旋 (左旋)两类旋宫方法的应用,便是如此。以十二律为基础的旋宫理论,其发展亦与古代雅乐祭祀音乐活动中随月用律的行为与需要有关。这些都构成当时乐律学的重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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