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学·老子其书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老学·老子其书

对老子其书的研究,并不是指从版本学意义上来研究《老子》,而是指对《老子》一书的思想阐发,亦即对于文本自身的解读。自从《老子》一书问世以来,就有不少人注释,也有不少人阐发。注释者越不出“我注六经”的范式;阐发者充其量不过是“六经注我”而已。不管是 “我注六经”,还是“六经注我”,总还是有“我”在,只是“我”的主体意识的强弱而已。只要有“我”在,而“我”又是特定时代,特定社会的存在,“我”必然禀有“我”所生活的时代和社会的特性,(用解释学术语说就是“知识前结构”),因而,尽管有很多人去注释阐发《老子》,但《老子》的注释和阐发并非千人一面,而各有其独特的个性。但对《老子》的注释和阐发也有其普遍性的一面,因为注释者和阐发者毕竟以《老子》为阐释的“文本”。

最早训释《老子》的当推韩非子的《解老》、《喻老》,尽管有人怀疑这两篇非韩非所作(以容肇祖为代表),但我们仍可当作法家一系对老子思想的推阐发挥。韩非并不像后来的注释者一样,逐字逐句诠释老子的思想,而是会通法家思想,以法家思想来解释老子思想。对于老子所谓的神秘的“道”,韩非则解释为:“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如此阐发老子先天先地而生,为天地万物之本而又不主宰天地万物的“道”,总觉有具体化的嫌疑,且有唯物的倾向。而对老子“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三十八章)解释,则好像站在儒家立场阐发: “仁者,谓其中心欣然爱人也”;“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 “礼者,所以貌情也”。以此来解释仁、义、礼,无怪乎有人(郭沫若、梁启雄)据此断定《解老》不是出自韩非之手。对于老子无条件转化的辩证法,韩非则赋予其条件,使无条件转化的辩证法成了有条件转化的辩证法。如对老子“祸兮福之所倚”的阐发,“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富贵之谓福”。这里可略见出法家所主张严刑酷法的端倪。至其所言 “万物莫不有规矩,圣人尽随于万物之规矩,故曰不敢为天下先”,“慈于身者不敢离法度,慈于方圆者不敢舍规矩”,则完全是以法家的口吻来演绎老子思想了。尽管韩非的《解老》、《喻老》开了后者注疏《老子》的先河,但其曲解老子之义也是很明显的。

韩非之后,注解《老子》的著作数以千百计,但佚者多存者少,而真正算得上乘的注解就更少。现存比较完整,又深得老子虚无玄妙之旨的注解,当推王弼的《老子注》。《老子注》的产生与玄学的兴起密不可分。炽盛一时的魏晋玄学,一反汉儒烦琐的 “注经”方式,更加注重辩证性的论理。玄学 “祖述老庄”,可以说是老庄思想的全面流衍。而王弼站在玄学的立场,以玄学中“以无为本”,“崇本以举其未”,“字母以存其子”等思想来注解《老子》,发挥了老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思想,提出“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四十章注),以及“万物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三十八章注)的学说,认为“无”是世界万有的本体。王弼的注解有两个特点:一是 “以无为本”来注解 《老子》。虽然老子也谈“无”,“无”也有与“道”同等的含义,但老子更多地集中在“道”的特性的描述上,并且把“道”看作是万物之上之后的本根,而王弼基本上悬置了“道”,以“无”来作为洗摄万物的本根,并且“无”是天地万物赖以存在的共同根据。再者,在《老子》那里,关于有无问题的讨论主要从天地万物起源、生成方面来论述的,而王弼则把有无关系看作是体用、本未的关系,即“有之所以为利,皆赖无以为用也”。既然有无关系只是一种体用、本末关系,那么有无在时间上也就不能分先后,在空间上也不能分彼此。因此“无”不再凌驾于“有”之上之后了。王弼注解的另一个特点则是对《老子》自然无为的解释:“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兆也”(《老子》二十五章注),“自然,其端兆不可得而见也,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 (《老子》十七章注),“神不害自然也。物守自然,则神无所加;神无所加,则不知神之为神也”(《老子》六十章注)。这样解释自然无为,无疑是对两汉盛行的神学目的论的反驳。纵观王弼《老子注》,虽不失老子本义,但在以玄学解老学的同时,又有“以庄为老”的痕迹,这是时代的必然。

明清之际王夫之极其不满历代的《老子》注释,著《老子衍》“以衍其意”。在其《自序》中提出注解者要“入其垒,袭其辎,暴其恃,而见其瑕矣”,而老子的“瑕”在于:“天下之言道者,激俗而故反之,则不公;偶见而乐持之,则不经;凿慧而数扬之,则不祥。三者之失,老子兼之矣。”具体贯穿在《老子衍》中,一是反对老子的“道”在物先,提出“物与道为体,而物即道也”的观点。这与他在《周易外传》中所说“盈天地之间皆器矣”,“天下唯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不可谓之道之器也”,“道者,物所众著而共由者也”的思想是相通的。二是反对老子所说的“有生于无”的观点,认为“无”不能生“有”,也不存在绝对的“无”。在解释《老子》的“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时,他说:“道含万物,方往方来,蜿蟺希微,固不穷已。乃当其排之而来则有,当其引之而去,则托于无以生有,而可名为无。”王夫之这样解释 “有”、“无”,则把老子形而上的 “有”、“无”形而下化了,“有”为事物的产生,“无”为事物的消逝,完全背离了老子的本义。王夫之的《老子衍》,尽管推衍出来的意义很“唯物”,但远离《老子》的本义,这断然不是后来者所能苟同的。

注解《老子》的著作不少,但注解毕竟是“我注六经”,以不失其本义,又能解出新义为上,但真正能在注解中阐发出新义的寥寥无几,因而对历代注解《老子》者从简从略,

真正对老子思想开始研究的时期,应该说从本世纪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开始。由于哲学史研究的需要,使人们开始关注老子的思想。但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的问世,起初并未能促使人们去深入发掘老子的思想,倒是引发了二、三十年代关于老子年世的考证大论战。到了五十年代,老子研究集中在哲学定位上和阶级成分划分上,对老子思想的争论集中在唯物还是唯心,代表小农阶级利益,没落奴隶主阶级利益还是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论争上,这实际上是特定时代的需要所作的阐发。到八十年代,学术界在反思的同时,对老子思想的阐发深入了一步,但时至今日,对老子思想的研究仍然很不够。

《老子》第一个把“道”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形成以“道”为核心的思想体系。“道”的本义是道路的道,后来引申而具有规律的意味,而老子赋予“道”以形而上的地位,即“道”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根源,也是天地万物的本体。“道”是天地万物的根源,是因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亦即“道”化生万物。主唯物论者认为“生”是自我分化或内部生成,主唯心论者则认为 “生”是从“无”到“有”的过程。“道”是天地万物的本体,只因道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是天地万物的本根,但它又不是以具体事物的形态而存在。高亨解释老子的“道” 为:

在人类经验外,有一种自然力也。宇宙之原始,出于此力;宇宙之现象,出于此力。此力生育天地万物,而子母未曾相离;此力包裹天地万物,而表里本为一体。未有天地之先,既有此力存;既有天地之后,长有此力在。天地万物之体,即此力之体;天地万物之隙,亦此力之体;天地万物之性,即此力所予;天地万物之变,即此力所动。无物无此力,无处无此力。其体一而不可分析,其理玄而不可实验,大包天地之外,细入毫芒之内。总之,此力乃宇宙之母体,老子名之曰道,而余释为宇宙之母力也。(《老子正诂·老子通说》)。

道即是这样一种“宇宙之母力”,高亨认为其特性有:①道为万物之母,也就是道为天地万物生成的根源。道存在于天地之先,化生天地万物,即“渊兮似万物之宗”; 而天地万物又据 “道”而存在,即“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②道体虚无,亦即道体是无形无象无声无质的。道体虽是“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视之不可见,听之不可闻”,但并不是不存在,而是一种“无状之状,无象之象”的“惚恍”存在物,也就是《老子》二十一章所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道”实际上成了非人的感官心智所能把握的更为真实的存在。③道体为一,亦即道是不可分割,不能分有的。天地万物由道化生而出,又赖道而存在,但天地万物是不能分有,更不能占有道的。④道体至大无外,至小无内,是一种包孕万物的存在。⑤道体长存而不变,亦即道是万古长存,不生不灭的。⑥道虽永恒,但道又是循环不息的,即“周行而不殆”。⑦道虽遍施天地万物,但道又不穷竭,即“用之而不勤”,“用之不可既”。⑧道之体用是自然的,即“道法自然”。自然者,自然而然,既不有意作为,也不主宰万物。道化生万物,非有意创造,而是自然无为;道唯有自然无为,方能化生万物。⑨道无为而无不为,亦即道本自然运行,是因其无为,而无为是为了无不为。⑩道是不可言说,不可命名的。既已言说,已命名的“道”,总是对这“宇宙之母力”的限定。而限定同时也就是否定,有限之“道”再也不是“常道”了。《老子》开篇既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后来又一再重申: “绳之不可名”,“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道隐无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勉强把贯通“宇宙之母力”命名为“道”,实在是不得已的举动,并不能涵盖这一“宇宙之母力”的幽深含义。

高亨把“道”的特性概括为这样十点,比较准确地把握了“道”的涵义,但道性实际上还可精减为三点:不可言说、命名,自然无为,恍惚浑沌,这样神秘莫测又确实存在的“道”,遍流宇宙万物,“于万物为母,于人为婴儿,于天下为百谷王,于世为太古,于用为雌为下为玄” (魏源《老子本义论老子》)。

后世把《老子》又称作 《道德经》,并且《老子》一书分上、下两篇; 一篇为 “道经”,一篇为“德经”。则在 《老子》一书中,“德”是仅次于“道”的又一个哲学范畴。历来对“德”的理解莫衷一是。王弼解释“德”为:“德者,得也。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尽德?以无为用。以无为用,则莫不载也。”王弼以玄学的贵无论来解释 “德”,且把“得德”与“道”联系起来。高亨认为老子的“德”有二层含义:道之本性和人之本性。说德为道之本性,亦即德是道之用,《老子》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盖之覆之。”说德为人之本性,实际上是道性在人性中的贯通和反映。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婴儿赤子,而婴儿赤子未失其本性:婴儿常德不离,赤子含德之厚。老子以德为性,自然也会得出人性为至善。至善性反映在人生哲学中,则要求全己之性,这就是老子的全身思想;至善之性体现在政治哲学中,则要求全人之性,使天下人都返于婴儿,天下人则无为而无不为,这就是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

老子认为“道”不可言说,不可命名;言说,命名之后的“道”则不再是“常道”,但老子还是著五千言,以哲理化的语言去描述 “道”,去言说“道”。这是老子的智慧所在,又是理智的狡黠所在。这样神秘的“道”,老子并不断然认为是人所不能把握的,而是认为要得“道”就不能用一般的感官心智去认识,而是要体道、悟道;这就是老子所说的“玄览”。“玄览”要求涤除一切欲望和心智的盘算,把内心清扫得像一面镜子一样清明幽静,才能映照万物。老子所谓的“玄览”,一方面摒除耳目感官的经验,另一方面断灭心智理性的思虑,即“绝学弃智”、即“为学者日益,闻道者日损”。由于要把握“玄之又玄”的“道”,非一般感性和理性所能认识,而需要超感性,超理性的神秘直觉去体悟,因而被持反映论者冠之以“蒙昧主义认识论”的名称。反映论与科学总是紧密相联,这是西方知性主义的产物。知性主义是以划清主客体为其前提的。如果除去主客二分的这个大前提,知性主义无从谈起,反映论也无从产生。而中国的思维方式恰是主客不分的,在中国古人眼中,宇宙万物本来就是浑沌合一的。就连人本身也是宇宙的一分子。这种思维方式以老庄最为突出,以西方反映论来强加于中国,这未免有削足适履之嫌。老子所说的“玄览”,说到底,根本上不是为了客观地认识外界万事万物,进尔掌握事物的规律以服务于人类,而是为了体道、悟道。体道、悟道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得“道”,而是与道合一,以道性为原则去生活。天道自然无为,而人道偏要有意作为,这在老子看来是违背道性,悖于人性的。婴儿赤子天生一幅活泼自然之态,丝毫不存在有意志的作为,因而为老子所称道。老子称道婴儿赤子,因为人作为天地万物的一员,也是从“玄牝之门”中流生出来的,随着人的成长,则离此 “门”越远,而 “反”是 “道之动”,那么远离 “道”的人回归 “玄牝之门”,这是“道”性的必然运动趋向。

在《老子》哲学中,“道”流溢出天地万物,万物一经步出“玄牝之门”,则“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运动流变的天地万物终不能长久永恒,最终要回复到“道”的怀抱中。基于这样的思想,老子从日常生活中,如“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等,得出一套素朴的辩证法。这样的辩证法是“道”的辩证法,也是生活的辩证法。

在《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中,论述最多的是对立面的统一,即矛盾着的双方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一是认为在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中,对立的双方是相互依存、相反相成的。如美丑、难易、高下、长短、前后、有无、损益、刚柔、强弱、祸福、荣辱、智愚、巧拙、胜败、攻守、进退、静动、生死、轻重等等,都是对立统一的。任何一方的不存在,都会导致另一方的消亡,也就是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为其存在的条件。《老子》中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恒也。”(第二章)二是认为在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中,对立的双方又是相互转化的。在《老子》中有:“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四十二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老子看到了对立面向它相反方面转化的必然性,但老子又把对立面的转化绝对化,从而把转化看作是无条件的。老子之所以把转化看作是无条件的,是因为“反者道之动”。“反者道之动”的命题,认为对立面的相互“反”是自然而然的,它虽包含了否定辩证法中自我否定的涵义,但老子是在天下万物向 “道” 回复,即 “归根”的大前提下来说自我否定,从而使这种自我否定成了“归根”的必然环节。既然以循环论来说自我否定,则老子的这种辩证法是一种循环辩证法,或道的辩证法。老子肯定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又是无条件地相互转化的,但老子并不同等看待矛盾双方。为了维护矛盾统一体的存在,老子在刚柔、强弱、上下诸对矛盾中,提出贵柔处弱为下的原则,通过“挫锐”、“解纷”、“和光”、“同尘”来消解矛盾,从而达到无矛盾的“玄同”境界。老子提出的贵柔处弱为下的辩证法是“弱者道之用”的逻辑推演,其中包含有权术的思想。这种策略原则运用于政治统治,则变为十足的权术,《老子》一书中也多次谈到,如“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三十六章)。无怪乎后来者多称《老子》为“君人南面之术”。《老子》中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但这种思想有走向诡辩法的倾向,同时也有阴谋权术的含义。

老子把“玄之又玄”的“道”贯通到历史观上,则形成复古倒退的社会历史观。在第八十章,老子构想这样一幅理想社会的图景:“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如此安乐悟美的乌托邦社会,这就是老子向往的理想社会。老子提出这样一个“结绳而用”的理想社会,一方面是针对“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统治社会而发。这样的社会,“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 (七十五章),而老子认为只有 “损有余以补不足”才合于“天之道”。另一方面老子设想的这样一个“太古”社会,是由“道”演绎出来的,人类社会也需要复归,才能体现“道”的特性。在老子看来,人类社会越是向前发展,文明程度越高,则离“道”越远,因而人类社会也需要回归。回归到人类社会之初,这才近于“道”、合于“道”。这就是为何老子激烈抨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根源所在: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十八章)“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虽然老子的历史观是倒退落后的,但老子对理想社会的构想,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当时现实社会的批判。

随着文明脚步的迈进,人们对《老子》思想的兴趣则会越来越浓,对《老子》思想的研究则会更加深入。而西方学者对《老子》的关注,征引,则会进一步推动老学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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