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朱彝尊·寄谭十一兄左羽书》鉴赏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古文观止·朱彝尊·寄谭十一兄左羽书

江生自昌平 【2】至, 述十一兄比来颇有不豫之色。叩其故, 则以贤主人好音乐, 延吴下歌板师, 所进食单, 恒倍主客之奉, 思辞之归, 以为不足介意也。昔者孔子以燔肉 【3】不至行, 穆生以醴酒不设去 【4】, 则以先至后不至, 先设后不设。是为礼貌衰则去之, 去之固宜矣。

在 《易 ·同人》之象【5】曰:“君子以类族辨物。”盖物各有族, 在人类而辨之。君子唯自审其分处焉,斯无不自得矣。不观夫昏者乎? 娶妻而纳采 【6】, 俪皮 【7】纯帛 【8】可也; 至于买妾, 有费百金者; 若欲落营妓之籍 【9】, 非千金不可。其流愈下, 其直益高【10】, 礼固有以少为贵者。且歌板师之教曲, 在兄未适馆以前, 主人既置之别馆, 不与同席, 每食但与兄偕, 则能类族辨物矣。食单之丰, 譬如以鱼饲狸,以肉��【11】犬, 于兄何损焉? 孟子有言:“饮食之人,则人贱之。”【12】兄若引去, 不知者将以兄为饮食之人, 其可哉? 故特附书左右, 惟垂听焉。



【注释】

【1】谭十一兄:名瑄,字左羽,嘉兴人。康熙举人,官至礼科给事中。著有《涵万楼疏稿》。

【2】昌平:清朝州名,属顺天府。今北京昌平县。

【3】燔肉:祭祀用的炙肉。《孟子》:“孔子为鲁司寇,不用,从而祭。燔肉不至,不税(同悦),冕而行。不知者以为为肉也;其知者,以为为无礼也。”

【4】穆生以醴酒不设去:楚元王是汉高祖的同父幼弟,年轻时和穆生、申公等同求学,为王之后,以穆生等为中大夫。《汉书·楚元王传》:“元王敬礼申公等,穆生不耆(同“嗜”)酒,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及王戊即位,常设,后忘设焉。穆生退曰:‘可以逝矣!醴酒不设,王之意怠,不去,楚人将钳(以铁束颈)我于市。’称疾卧。”醴:甜酒。

【5】《易·同人》之象:《易·同人》,卦名,离下乾上。象,象征。《周易》用卦爻等符号象征自然变化和人事休咎。

【6】纳采:《仪礼·士昏(同“婚”)礼纳采注》:使人纳其采择之礼。《疏》:“纳采言纳者,以其始相采择,恐女家不许,故言纳。”今人作为采币之采,夫去了本意。

【7】俪皮:俪,偶数。上古未有衣帛,以鸟兽皮为衣,故用兽皮为礼物。谯周《古史考》:“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

【8】纯帛:《周礼·媒氏》:“凡嫁子(女)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纯,同“缁”;纯帛,即黑色的丝织品。

【9】营妓:军营所蓄之妓。《汉武外史》:“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之无妻者。”籍,乐籍。明朝时妓女列入乐籍,嫁人后除名,叫落籍。

【10】真:价值。全句反映社会上贱身辱行,以博多金的现象。

【11】��(wei):喂养。

【12】《孟子》:“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因为这样是“养小而失大”,即贪图小的享受而不顾大局,不管大事,就会被人鄙夷。



【赏析】

本文是朱彝尊写给谭左羽的一封书信。谭左羽名瑄,排行十一,是朱彝尊的姑表兄,故朱称谭为十一兄。谭左羽中举之前,一边攻读进修,一边在昌平授馆。当时朱彝尊在北京翰林院任检讨官职。一天,听到从昌平来的江生谈起谭左羽近来很有些不高兴,因为主人在进食菜单上过于优待他家的乐师,所以心中气愤,甚至想辞职回家。朱彝尊认为大可不必,特意写这封信进行规劝。

孔子说:“君子谋道不谋食。”作者在信中本着这样的思想向谭左羽进行规劝。文章开始部分先说明规劝原因, 是由于听说“十一兄比来颇有不豫之色”,“以贤主人好音乐, 延吴下歌板师, 所进食单, 恒倍主客之奉, 思辞之归。”作者随即摆明自己的观点——“以为不足介意也。”这观点也就是全文的中心论点。下文从正反两方面展开议论, 议论中多次运用比喻手法。

文章先郑重其事地以孔子和穆生为例, 说明君子离职, 应该有正当的理由。孔子为鲁国司寇, 不用, 从而为祭酒。开始, 鲁王在祭祀后总要派人送祭祀用的炙肉给他, 后来不送了。孔子不高兴, 就戴上帽子离开鲁国。不了解他的人以为是为了肉, 了解情况的人, 知道他出走是因为鲁王不再礼敬的缘故。穆生是楚元王时的中大夫, 元王对他很敬重。穆生不爱饮酒, 元王常令人为他设醴。到戊嗣继为王, 开始也常设醴, 后来忘了备醴, 穆生就称病卧床, 不再上朝。这两人前者是因为先送燔肉后不再送,后者是因为过去设醴后不复设。《孟子》:“迎之致敬, 以有礼, 则就之;礼貌衰, 则去之。”他们都是因诸侯王对他们礼貌衰减而离去, 这样情况下离去才是应该的。——作者本意是要劝谭十一兄不要辞职离去, 却先举例讲某种情况下可以离去的道理, 然后再转入正面规劝。这样以退为进, 更为动听, 意在起到加强规劝效果的作用。

《易·同人》卦中有一条说:“君子以类族辨物。”族, 就是聚。意谓君子在同类相聚之中还分别流品, 各同其党, 不相间杂。也有“同明相照,同类相求”的意思。君子士人只要考虑自己的名分, 适当处置好自己, 就能安然自得, 免除烦恼。在这种思想影响下, 魏晋以来, 直到明清, 社会风气重门第之分, 严嫡庶之别。在婚姻问题上更是讲究门当户对。比如娶妻嫁女, 下聘纳采只要送些衣服、衣料就行; 如果买妾, 要费上百两银子; 如果要买军营中的妓女为妾, 更需上千两银子。她们的地位愈低下,身价反而更高, 礼节上本来也是有以少为贵的。这段话幽默诙谐地举娶妻、买妾、落营妓之籍为例, 说明“其流愈下, 其值愈高”。言外之意, 就是食单上所奉菜肴的多少, 并不说明主人待客的厚薄, 更不说有所待之客人品地位的高下。主人款待吴下歌板师, 虽然“所进食单恒倍主客之奉”,但“置之别馆, 不与同席, 每食但 (只) 与兄偕”, 所谓“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 这就表明主人能“类族辨物”了。接着又诙谐地说:“给歌板师吃得好些, 就象是用鱼饲猫, 用肉喂狗。对你又有什么损害呢?”这样以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作譬, 显得妙喻横生, 滑稽有趣, 具有令人破涕为笑的魅力,对方抑郁之气, 自会顿然消释。最后郑重地引用孟子的话:“贪求饮食的人, 人们都会鄙视他”作结, 再次告诫十一兄不能因食单之奉不如歌板师而愤欲辞归。如此结尾, 与文章开头呼应, 使全文显得论点突出, 结构严谨。

这是一篇短小精悍的书信体说理文, 在信中作者引经据典, 多方设譬,直言不讳地对谭十一兄进行反复规劝,表现了他对姑表兄的深切关怀。规劝不用长篇大论的空洞议论和枯燥的说教,而是选用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凡的事例作比喻,写得庄谐杂出,生动有趣。明朝三治山人曾说:“窃思人生世间,与之庄言危论,则听者寥寥;与之谑浪诙谐,则欢笑满座。”(《山中一夕话·序》)作者寓幽默诙谐于规劝之中,确实能比严肃的议论和枯燥的说教取得更为理想的效果。

“崇曲忌直”是我国散文的优良传统,尤其写议论文,历来讲究“波澜开阖”,“曲折多变”,切忌平铺直叙,简单说教。这篇书信体散文篇幅虽短,却能尺水兴波;举例有深有浅,体现了作者宽容博雅的风度。而要达到这种境界,不仅有基于作者本身的思想高洁,目光远大,胸襟宽广、学识渊博,还必须经常有意识地对生活进行观察体验。在旧中国,有钱人家娶妻又买妾的事,本是司空见惯;至于猫和狗更是普遍喂养,无足轻重。作者都能随手拈来以作比喻,表面象在随意谈笑,实际内涵深厚,它可使被劝者在轻松愉快的文艺境界中化解现实和内心的冲突,取得心理的平衡。文中的比喻和用典深入浅出,读之令人心折,品之耐人咀嚼。

本文感情真挚深沉,言辞恳切委婉,推出观点简洁明快;论证过程中,引经据典,说理透辟,有严密的逻辑性;引类比喻,幽默诙谐;语言朴实醇厚,妙趣迭生,这些都值得初写说理文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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