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令长贰自举属官札子
臣伏以陛下本原《周礼》,参之以有唐《六典》之书,考诸当世之宜,裁以圣虑,更定官制,以幸天下。臣诚不自揆,欲少助万一。令无足取者,亦足以致区区爱君之心。
窃观于《书》,其在《尧典》,称尧之德曰:“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则平其贤不肖功罪之分,而章之以爵赏,使百官莫不昭明者,此人主之事也;其在《说命》曰:“惟说式克钦承,旁招俊乂,列于庶位。”则承人主之志,广引人材进诸朝廷者,此宰相之事也;其在《冏命》,“穆王命伯冏为周太仆正”,其戒之曰:“慎简乃僚,无以巧言令色,便僻侧媚,其惟吉士。”则使得自简属僚以共成其任者,此诸司长官之事也。其上下之体相承如此,所以周天下之务,盖先王之成法也。
故陆贽相唐,陈致理之具,以谓百司之长。至于副贰之官与夫两省供奉之职,请委宰臣叙拟以闻。其余台省属僚,请委长官选择,指陈材实,终身保任。其以举授之由,各载除书之内。得贤则有进考增秩褒升之赏,失实则有夺俸赎金黜免之罚。非特搜扬下位而已,亦以阅试大官。其所取之士,既责行能,亦计资望,此贽之大指也。贽于经画之材,近世未见其比。其在相位,所陈先务如此。质之于古,实应先王之法,施之后世,可以推行,诚古今之通义也。
陛下隆至道,开大明,配天地,立人极,循名定位,以董正治官,千载以来盛德之事也。创制之始,新命之官,任之以弥纶众职,所系尤重。其所更革,著于甲令,或差若毫发,四方受其弊;或误于须臾,累岁不能救。则于选用之体,尤不可假非其人。且台省长官,仆射、尚书、左右丞、侍郎、御史、中丞,皆国之重任,陛下所选择而授。今尚书既领天下之事,郎、员外郎凡二十四司,用吏几百员,其余属佐尚不在数中。若使本司长贰之官,自郎以下,员有未备,皆举二人以闻,以陛下之明,其于群臣材分,无不周知。取其所举,择用其一,其余书之于籍,以为内外之官选用之备。庶几为官得人,足以上副陛下作则垂宪非常之大志。
且本朝著例,御史、中丞、知杂至于省府之长,固得自举其属,而馆阁、监司、牧守之官,亦尝屡诏近位,皆得荐用所知,名臣伟人,往往由此而出。则推而广之,求于故事,实有已试之效。其所荐之士,采用其一,其余书之于籍,以备选择。犹旧缺御史一员,听举二人,其一不中选者,亦以次甄进,则稽诸累朝,亦故事也。
伏惟陛下本周命太仆慎简乃僚之意,采陆贽台省长官举吏恳恳之论,推本朝已试之法,使先王之迹自陛下追而践之。如此,则任众之道隆,进贤之路广。疏远之士,怀材者皆得汇征;要近之臣,奖善者皆得自达。以陛下之临照,谁敢不应之以公;以陛下之考核,谁敢不赴之以实。既得其人,授之以位,然后陛下以公听并观,分别淑慝,以执中主要,信行其赏罚。如此,则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可无为而致尧之“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如是而已。
如臣之说为可采者,其推行之法,陆贽所陈,惟陛下察其疏密,详加损益,取进止。元丰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垂拱殿进呈。
张孝先曰: 此篇大旨令长贰自举属官,而严举主之赏罚。议论本之陆贽,合贽奏议以参考此篇,庶几可以收人材而成吏治。荐举良法,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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