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原文|注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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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八大家经典文章赏析·王安石《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原文|注释|赏析

王安石

三司副使,不书前人名姓,嘉祐五年,尚书户部员外郎吕君冲之,始稽之众史,而自李纮已上至查道,得其名; 自杨偕已上,得其官; 自郭劝已下,又得其在事之岁时。于是书石而镵之东壁。

夫合天下之众者,财;理天下之财者,法;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有财而莫理,则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能。如是而天子犹为不失其民者,盖特号而已耳。虽欲食蔬衣敝,憔悴其身,愁思其心,以幸天下之给足,而安吾政,吾知其犹不得也。然则,善吾法,而择吏以守之,以理天下之财,虽上古尧、舜,犹不能毋以此为先急,而况于后世之纷纷乎?

三司副使,方今大吏,朝廷所以尊宠之甚备。盖今理财之法,有不善者,其势皆得以议于上而改为之。非特当守成法,吝出入,以从有司之事而已。其职事如此,则其人之贤不肖,利害施于天下如何也!观其人,以其在事之岁时,以求其政事之见于今者,而考其所以佐上理财之方,则其人之贤不肖,与世之治否,吾可以坐而得矣。此盖吕君之志也。

记,是一种文体。最早的记体文要追溯到《尚书·禹贡·顾命》。之后,则有《戴记》《学记》诸篇。但直到魏晋南北朝,记文一体发展不大。刘勰的《文心雕龙》不立此体,萧统的《文选》未选其类可证。直至唐代,记体方兴。据《金石例》说:“其文以叙事为主,后人不知其体,故以议论杂之。”这种看法有点片面。实际上一篇文章之中,事、理是相辅相承的,有事无理,叙事何用? 有理无事,理据何来? 韩愈的《燕喜亭记》,柳宗元的《柳州新堂记》就都杂以议论,就连韩的《画记》、柳的“山水游记”,谁能说其中无理可析。

到了宋代,记之一体早已摆脱此种局限,宋人诸记多是事、理兼顾之文。安石此篇《题名记》,不仅事理兼顾,而且是以理取胜者。

文章分三段,第一段写厅壁题名之由,完全是记事,但非常简略。由于时代的差异,今日较难读懂,这里需作些解释,三司,是宋代中央政府设置的一个统理国家财政的机构。设三司使一人,下辖盐铁、度支、户部三个部门。每部设副使一人。盐铁副使,“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 度支副使“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 户都副使“掌天下户口岁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 (见《宋史·职官志》) 本文所说的厅壁是指度支副使的办公厅,所题之名,是指吕景初以前在此就任度支副使之人。在吕景初就任此职之前,前任诸副使之名,并无人稽查考究。宋仁宗嘉祐五年 (1060) 吕景初就任后,才“稽之众史”,查出自李纮以上至查道等人的姓名,杨偕已上等人的官职,郭劝已诸人并查到其在职之年代,于是把所查到的人名,书写并镌刻在厅堂东侧石壁之上。此时作者王安石为度支判官 (各副使之下设判官三人)。乃承吕景初之命作此《厅壁题名记》。这一段实际上是解题。但它也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吕景初为什么要查出这么多人的名姓镌刻于厅壁之上? 其用意何在? 这层意思,作者在这里没有作答,而把它放在了第三段。使文章的结构,首尾相衔,这也是一种值得借鉴的笔法。

第二段,是议论,也是文章的中心所在,它揭示出作者写此《题名记》 的一番用心、一片深情。问题首先从三个方面提出: 第一,“合天下之众者,财”——国家必须掌握全国之财力、物力,才能使全国民众齐心合力而效力于国家; 第二,“理天下之财者,法”——掌握全国之财力、物力,则必须合理地统筹之,调配之,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为此而制定理财之法; 第三,“守天下之法者,吏也”——有法,则必设恪守法令、忠实执行之官吏。然后从相反方面归结出问题的中心:“吏不良财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关键在于设理财之法,选守法之吏。所以国家要设度支副使之吏,依其守理财之法,而理国家之财,致国家以富强。

这里作者把三个方面的问题归结为两个要点:立理财之法,选守法之吏,突出一个中心:“法”。进一层,作者以雄辩之事例说明“有财而莫理”,理财之法不善所产生的弊端。假如天下之财富,国家不能妥善地统理,矿山可以随便开,山林可以任意伐,不仅是“贵强桀大”者能这样干,一个普通的人也可以这样干,此时,那些“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的豪强,放其无穷之欲,大量兼并土地,占有矿山、河渠、铸钱、煮盐,而成为一方之霸。天下之穷苦人,也只能依其门下,听其使唤而求得生存。身为一国之主的“天子”则完全失去了人民的支持。空顶着一个“天子”的名号了。事情到了这步天地,恐怕是“食蔬衣敝,憔悴其身、愁思其心”,也难做到天下大治了。这是因无“法”而造成的弊端。假如有“法”,情况则恰恰相反,如后来作者向宋神宗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中回溯仁宗之善“法”时所说:“大臣贵族,左右近习,莫能大擅威福,广施贿赂。一有奸匿,随则上闻。贪邪横猾,虽间或见用,未尝得久。此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之效也。自县令京官、以玉监司台阁,升擢之任,虽不皆得人,然一时之所谓才士,亦罕蔽塞而不见收举者。此因任众人之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之效也。……”有善法则如此,无善法则如彼,可见法之重要。所以最后作者强调:“善吾法而择吏以守之,以理天下之财”,这件事即或是尧舜之君也必以为先急之政。更何况驳乱纷杂之后世!

此段以论理为主,而据事以论证,缘情以动人,可谓理、事、情三者巧妙地结合。清人叶燮说:“自开辟以来,天地之大,古今之变,万汇之颐,日星五岳,赋物相形。兵刑礼乐,饮食男女,于以发为文章,形为诗赋,其道方千,余得以三语蔽之,曰理、曰事、曰情。不出乎此而已。然则诗文之道,其有定法哉?先揆乎其理,揆之于理而不谬,则理得;次征诸事、征之于事而不悖,则事得;终絜诸情,絜之于情而可通,则情得。三者得而不可易,则自然之法立。故法者,当乎理,确乎事,酌乎情,为三者平准、而无所谓自为法也。”(《原诗》)安石此文可谓理得、事得而情得的文章。这里值得进一步提出的是文章之情,揆其理,据其事,其中蕴含着一个大政治家雄伟博大的胸怀、高瞻远瞩的目光。我们可以把这段文章看成是王安石变法中有关理财方面的雏型或梗概、也可以看作是立法用人方面的提纲和要略。是值得我们精读而深思的。

在结构上,有的层层渐进,步步深入;有的正反相承、殊途同归;有的从反而立论,有的从正而突击,把一个“理财之法”论证得玲珑透彻,而只不过是二百来字。这又见作者使用语言的精辟、洗练。“如是而天子犹为不失其民者,盖特号而已矣!”此类语言,正如清吴汝纶所说:“笔力豪悍、有崩山决泽之观。”

第二段中提出问题的两个要点: 立理财之法,选守法之吏。然其论述重点则放在了理财之法。第三段,始以选守法之吏为论述的核心。全段有两个层次。第一层,写三司副使,主要指度支副使的职守。与第二段照应。度支副使是朝廷重要的官吏,掌全国之财政,人们称之为“计相”。国家之富强与否,人民生活之安定与否,与三司副使的从政措施,所行所为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所以朝廷对之“尊宠甚备”。那么,三司副使究竟怎样推行理财之法? 作者提出了一个政治改革家的见解。作者认为,所谓守法,并不是死守成法。只作到“出纳之吝”完成一般的事务就算尽责了。作为一个重要的官吏,应该是审时度势,观察所行之法善与不善,善者行之,不善者则必“议于上而改为之”,这才是三司副使的真正职守。第二层,评议历史上三司副使的成功与失败。与第一段照应。要知曾经担任过三司副使的人们的“贤”或者“不肖”,就只能“考其理财之方”,从其所行理财之法,看其是否对天下国家有利,从其从政时代的治乱形势,考其所行理财之法善或不善。从其所行理财之法、有否一直沿用于当今之世者,而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作为今日从事理财工作的借鉴。

所用语言精辟,含蓄而意味深长。如“吝出入,以从有司之事而已。”语出《论语·子张》:“出纳之吝,谓之有司。”经作者 一变,很有文学上的勾勒人物画象的意味。细思之,这种表现的人很象一些忙忙碌碌的事务主义者,甚至也带点官僚主义的味道。

最后一句:“此盖吕君之志也。”扣回第一段,回答了第一段所提的问题,说明了吕景初为什么要“稽之众史”考查前任三司副使的姓名、官职以及所在时代的原因。此可谓“启行文辞,逆萌中篇之意,绝笔之言,追媵前句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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