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狗记》原文|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两个月前,我的一个老同学来省城办事,到家里小坐。他在英国教会办的孤儿院度过童年,据说与他同时被收留的孤儿活下来的不多,他为自己活下来感到幸运。他是靠助学金读到大学毕业的,到乡村任教,和一位村女结婚,伉俪情深,翁婿和睦,每次见面说起家事都非常满足。知道他最近已将家属迁入县城,我问:“家里还有什么财产么?”他说:“没有了,该卖的卖了,该送人的送人了,唯一舍不得丢下的是那只大黄狗。”他颇动感情地讲起他家的狗来。他说,有一回他到远山去收拾树上的残栗,大黄狗也去了。他从栗子树上把一个个栗子打落,集中到一块儿,准备背回家慢慢儿晾晒。到临走的时候一个篓子怎么也装不下,他将栗果堆用野草盖了盖,喃喃自语:“可别丢了啊。”天黑了,他匆匆忙忙地背起篓子回家了。这天晚上黄狗未归。二八月是狗发情的时候,家里人都以为它到别的庄找母狗去了。第二天早晨他到栗树场一看,原来黄狗在看栗堆……

这样的狗果然可爱!我连声啧啧,动感生情,当时便萌生了写些关于狗的文字的念头。

小时候,大人们常讲:“养猫不如养狗,狗通人性,不嫌家贫;猫则不然,嫌贫爱富,逐香而走。猫老了就上山,变成野狸,不但不捉老鼠,还要偷鸡的。猫老了是否归山变狸,我没见过;狗通人性,不嫌家贫,却千真万确,并非虚枉。

我五岁之前,是没见过狗的。十岁那年去住姥姥家,见姥姥家养了一只大黄狗,很是喜欢。那是正月里的一天,妈妈在屋里和姥姥、舅母拉家常,我在院子里玩,摸着大黄狗的绒毛儿,暖烘烘的,真好,心想,净骑秫秸马了,冰凉的,拿它当马多带劲儿。于是我就骑在大黄狗的背上,让它驮着我走,还美滋滋地喊:“妈,妈,看我骑上大马了。”舅母闻声,大惊失色,慌忙跑出,把我从狗身上抱到屋里,笑着对母亲说:“吓死人了,我们这狗厉害着呢,今天真怪,竟让小外甥骑着。”姥姥说:“那有啥怪的,狗通人性。它知道是亲戚还咬么?”我惊奇地听着,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后来,我家养起了一条黑狗。解放之初,吃粮不足,到六月青黄不接的时候,母亲只喂点刷锅水水,饿得狗肚子瘪瘪的,趴在柴垛下看家守夜,看着怪可怜的,那样它也不走。狗果然是不嫌家贫。

正在狗渐渐多起来的时候,到了一九五八年,不知是哪位聪明人的发现,说是狗肉汤最肥,施到田里能创造出万斤产量,于是掀起了打狗运动,无形的风甚于有形的风,一处发起,八方响应,几天之内,使狗所剩无几,搞得满地臭气,到处蛆虫。一九六五年,因为狐狸偷鸡,妻子说:“咱们弄一条狗吧?”我说:“要养就别饿着它,瘦狼似的叫人看着难受。”妻子点头,不久就抱来一只小黑狗。那狗真乖,敞着门,锅台上放着肉也不偷吃;来了客人从来不咬,还摇头摆尾表示亲近;从不在院里屙屎撒尿。我们都很喜欢它。一九六七年一月,农村“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深山老峪也烟云滚滚。天天晚上开会,临走的时候,只要我唤一声“黑子!”它便跟着我走,我们开会,它蹲在会场外边,到散会再跟我回来。那年月阴险有市,狡诈通行,同类相残,栽赃陷害,有理难明。有人为了打倒我,费尽了心思,夜里到院里听声,黑子闻声,汪汪报警。杀狗警主人,有人把黑子勒死丢在河边了。老支书当时虽被罢官,尚未失去人身自由,随便打听一下,这就增加了一条罪名。他被打成“顽固不化的敌人”以后,有人质问他:“我们红卫兵还不如刘章的狗吗?”

多少年来,我和妻子一提起黑子便叹息,觉得它死得冤枉!

忆起这些往事,我常想,人们有时将奴才比做狗,实在是抬举了奴才。狗不嫌家贫,值更守夜,直到老死还将自己的皮肉都献给主人;奴才呢,主人盛时,仗势欺人,主人一旦败落,常常是趁火打劫,甚至反目成仇,去而为敌,另投强主,继续为非作歹。

当然,狗也不是都好,有的实在太凶,乱咬一气。至于疯狗么,那已经是失去狗性的狗了,如同失去人性的人,又当别论了。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六日早记

(1991年作家出版社《刘章散文选》)

赏析这是读者颇为赞赏的篇什。作者以细腻的笔调,质朴而动人地自叙了一种真挚的爱憎。开篇从老同学迁居,“唯一舍不得丢下的是那只大黄狗”说起,情牵梦绕地写了4只家狗。除老同学那只黄狗外,尚有姥姥家的大黄狗,自家先后养过的两只黑狗。对这“两黄”、“两黑”,作者都寄予深沉地抚爱。作者爱狗,自有其缘由。狗忠于主人,善解人意。老同学的那只大黄狗,怕主人耽心栗子丢了,它竟不畏山野秋寒,整夜独守远山栗树场,替主人看栗堆。其情其理,多么让人惊叹、心颤!狗通人性,能分辨出远近、善恶。姥姥家的大黄狗,对生人厉害无比,却温顺地让主人家的小外甥当大马骑着玩。自家的小黑狗,“来了客人从来不咬,还摇头摆尾表示亲近”,当主人遭暗算被人夜里听窗根时,它能“汪汪报警”。狗不嫌家贫。母亲喂养的另一只黑狗,在困难日月“只喂点刷锅水水,饿得狗肚子瘪瘪的,爬在柴垛下看家守夜”,让作者“看着怪可怜的”。

作者娓娓动情地谈狗,绝非自然主义地写实;透染纸墨或隐或显一再写到狗性。狗有善良的天性美。为了证实这种美,作者还以类比的手法写了猫性。其实,凡是动物都具各自的天性,当然也包括立行于世间的人。作者借物抒情,思绪绵绵,苦道柔肠,逐一忆赞家狗天性善良的同时,也写了狗的厄运与悲哀,继而又引发到人。无须讳言,说到底文中意在写人,写人性的悲哀。作者以正直的人格与良心,在呼唤与追寻不该泯灭的人的善性。

一粒沙看世界。两只黑狗的惨死,映托出两个大的历史背景。一只,是死于1958年那股“无形的风”。因“聪明人”发现狗肉汤最能肥田,故而“几天之内,使狗所剩无几”。略一反思那个年代,枉遭厄运的岂止狗吗?另一只小黑狗,惨死于“阴险有市,狡诈通行,同类相残,栽赃陷害”那个特定的年代里。那些一时受蒙骗或失了人性的“疯子”们,竟狠心勒死“黑子”,弃于河边,意在警告狗的主人。作者这些平实的描绘,却触人胸臆翻腾,悲愤异常。那种一切都失了常态的岁月怎能忘记。记得,1967年初秋的一天,作者急怆地闯入我的寒舍,激忿地述说“深山老峪也烟云滚滚”的险境:“有人不止想打倒我,还蓄意谋害我。我今儿来,就是告诉你,到啥时我不会自杀;如果我出了意外,日后你一定要为我证明、申冤……”我含泪沉默良久。世界怎么会是这样子呢?一位舍弃在城市读书、工作的青年人,决心回乡建设山村,终日为乡亲生计操劳的基层干部,竟然会陷于如此险恶的境地!?人哪……细想,也不奇怪,在那种“好人受气,人妖颠倒,人命如蚁”的岁月,又怎能不提防“杀狗警主人”呢!作者和妻子至今还怀念那冤死的黑子,旧事重提,无非是告诫后人:记住那疯狂的“盛大节日”。人一旦失去理性,什么事都会做得出来。

文章结尾处,作者为狗正名,也是对某种人格的鞭笞。那些卖身投靠为奴的人,确不如家狗诚实、善良,倘使人失去人性,会比失去狗性的狗更狂张。当然,作者对狗也不是一律称赞,“有的实在太凶,乱咬一气”;尤其不露牙齿偷着下嘴的狗,就更凶险,更讨人厌。那么人呢?作者没有明说。几句朴素的笔墨,透着老辣的深意。

整篇文章真朴、洗炼,层次分明,首尾连贯,自然天成。像淙淙溪流,清澈而富有韵味。收笔更显凝重,如幽谷撞钟,浑然巨响,余音缭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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