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将恐蹶。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穀。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鉴赏〕 “贵以贱为本”,河上公注曰:“言必欲尊贵,当以薄贱为本。若禹稷躬稼,舜陶河滨,周公下白屋也”(《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古之君王,不自厚自威,能卑恭处下,故能得尊位也。禹、稷躬身稼穑,以植五谷;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周公吐哺,执贽以下白屋之士,故皆能成其非凡之业。同理,“高以下为基”,即是“言必欲尊贵,当以下为本基。犹筑墙造功,因卑成高,下不坚固,后必倾危”(同上)。筑墙须坚固其基,人亦如此;若不能谦恭下士,则威信难立,功业难成,是以其德不厚也。
老子之所以有此一言,乃基于对“道”的体认。本章有云:“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此处的“一”,指“道”而言,即所谓“一者,道之子,神明之母,太和之宗,天地之祖”(严遵《老子指归》)也。而大道自然、无为虚静,故生生不息、长久无殆;因此,当天地万物均能循顺本性自然生长,无外力约制时,即会天“清”地“宁”,神“灵”谷“盈”,万物和谐并生。故《庄子·至乐》亦云:“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
“是故,昔之得一者:天之性得一之清,而天之所为非清也。无心无意,无为无事,以顺其性……是以,阴阳自起,变化自正……地之性得一之宁,而地之所为非宁也。无知无识,无为无事,以顺其性……是以,山川自起,刚柔自正”(同上)。此段注解表明,天之清、地之宁,并非刻意求之,乃是其循顺天道、无欲无为之必然结果。反之,“天”、“地”以及“万物”若执着于“清”、“宁”、“生”,以此为目标从而有所作为,则会适得其反也,即“使天有为,动不顺一,为高得卑,为清得裂……使地有为,动不顺一,为直得枉,为宁得发”(同上)。
至德之人,可由上述之理悟及生存之道。由万物得“一”以存,可知人亦须体“道”而行;由万物之善(指物之本性)不能刻意求之,可知人生须顺物自然,不可强求也。由此,妄求富贵者,亡之道也;反之,若能和光同尘、辞尊居卑,不慕显贵、不求高处,自能“外其身而身存”(《第七章》)。故曰:“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对于治国而言,则“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三十九章》),有道之君,虚怀若谷、卑弱自持;百姓因之奉为北斗之尊、爱戴有加,也即“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七十八章》)。如《战国策·齐策四》中记载:“是以尧有九佐,舜有七友,禹有五丞,汤有三辅,自古及今而能虚成名于天下者无有。是以君王无羞亟问,不愧下学,是故成其道德而扬功名于后世者,尧、舜、禹、汤、周文王是也。”古代圣王,若无贤士辅佐,匹马单枪,难有成就。故一国之君,应兼容并包、不耻下问,如此才能以海纳百川之势王天下也。
从反面讲,人处荣耀之时,如能降尊临卑、含蓄锋芒,即会避免潜在的祸患。《淮南子·道应训》中狐丘丈人谓孙叔敖曰:“人有三怨,子知之乎?”孙叔敖曰:“何谓也?”对曰:“爵高者,士妒之;官大者,主恶之;禄厚者,怨处之。”孙叔敖曰:“吾爵益高,吾志益下;吾官益大,吾心益小;吾禄益厚,吾施益博。以是免三怨,可乎?”此处亦为“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之注脚。盖“爵高”、“官大”、“禄厚”,自古为人所求,然仍不免“三怨”。因此,当人在加官进禄之时淡泊明志;在官高权重之时养心节欲;在财运亨通之时广而博施,则可以避免他人的妒忌、厌恶及怨恨,此乃“上德”,亦为人可长可久之道也。
然而,秉有上德之人,与道冥一,其心已无“贵”、“贱”、“高”、“下”之分别,故能超越世间种种相对价值,从而臻于“至善”之境。纵使一生窘困卑下,亦不觉也。故《文子·道原》中有云:“是以圣人执道,虚静微妙,以成其德。故有道即有德,有德即有功,有功即有名,有名即复归于道,功名长久,终身无咎。”执道之人,自守谦卑以合大道,是以谓之“至德”、“至功”、“至名”也。因此,“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中,“贵”与“高”不仅具有相对价值,与“贱”、“下”对立;而且有“至贵”、“至高”的绝对意义。
“高”且“贵”素来为人追逐,千百年来汲汲如是。然而,老子将冷峻的目光投向“下”和“贱”,见素抱朴,虚静无为。这不仅没有泯灭人之为人所应保有的尊严与责任,而且在向外驰引之心的敛退与消弭中见证了人格的独立与自由。“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三十九章》)。心本质朴,性本真纯,让生命卸下华丽的装束,在流光荏苒的当下淡然隐退。此时,我们会在昭然夺目的日月之光中,得到石归沧海的安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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