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全集《第三十七章·道恒无为》释义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道恒无为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1]。

侯王若能守之[2],

万物将自化[3]。

化而欲作[4],

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

无欲以静,

天下将自定[5]。

【注释】

[1]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指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能为的。

[2]之:指道。

[3]自化:自我化育,自我生长。

[4]欲:贪欲。

[5]自定:又做“自正”,自己走向安定。

【译文】

道永远是不做作的,而它又无所不能作为。

侯王如能遵守道的无为法则,

天下万物将按自身规律正常发展。

社会正常发展而又重新私欲大作,

应以道之真朴去整治它,

那样人们又会将无欲无求,

无欲求必然会清静无为,

天下万物将自归安定。

【解析】

这一章是老子《道经》的最后一章,《道经》共三十七章,主要讲述了大道的概念、形状、意义、价值和规律。人们的行为如果顺从自然大道,就会无灾无害,甚至会永恒不朽;违背了自然大道,就会受到惩罚。

此章老子再次强调治国之道在于无为,治民之道在于使民无欲。对于老百姓的违道作乱,不能采取刑罚之法,更不能采取武力镇压之法,而要以纯朴和无欲去教化他们。

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上。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其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在第二十五章提到道法自然,自然是无为的,所以道也无为。静、朴、无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则为政,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

老子的道不同于任何宗教的神,神是有意志的,有目的的,而道则是非人格化的,它创造万物,但又不主宰万物,顺任自然万物的繁衍、发展、淘汰、新生,所以无为实际上是不妄为、不强为。这样做的结果,当然是无不为了。第二句便引入人类社会,谈到道的法则在人类社会的运用。老子根据自然界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要求“侯王若能守之”,即在社会政治方面,也要按照“无为而无不为”的法则来实行,从而导引出“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的结论。老子认为,理想的执政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则,就会达到“天下将自定”这样的理想社会。这里所说的“镇”,有人解释为“镇压”,并据此认为老子在这章的说明中露出了暴力镇压人民的面目:谁要敢闹事,那就要严厉加以镇压。这种解释,我们感到有悖于老子的原意,“镇”应当是“镇服”、“镇定”,绝非是武力手段的“镇压”。为此,我们认为,老子并不是代表奴隶主统治阶级的要求,并不是仅仅代表某一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和意愿,而是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考虑问题。这表现出老子内心深沉的历史责任感,因而是进步的、积极的。

从政之道

陈平答帝问展才能显机智

汉文帝时期,政府实行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社会经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

有一次,文帝朝会时询问右丞相周勃:“天下一年审理和判决的诉讼案件有多少?”

周勃谢罪道:“不知道。”

文帝又问:“天下一年钱粮的收入和开支有多少?”

周勃又道歉说不知道,他吓得汗流浃背,因为回答不上而感到惭愧。文帝看到他回答不上来,又问左丞相陈平同样的问题。陈平回答说:“有主管的官员管理。”

文帝问:“主管官员又是谁呢?”

陈平道:“陛下如果询问诉讼案件,就去查询廷尉;如果问钱粮问题,就去查询治粟内史。”

于是文帝说道:“如果各个部门都有主管的人,那么我用你主管什么事呢?”

陈平抱歉地说:“我作为臣子感到不安的是,陛下您不知道我们才疏智浅,却让我们占据着宰相职位。宰相的职责是对上辅佐天子,对下抚育万物;对外镇抚四夷和诸侯,对内亲抚百姓,并使百官各司其职。”

文帝听后,对陈平大加赞赏。

周勃极其惭愧,他退朝后埋怨陈平道:“您为何不在平时教我对答呢?”

陈平笑着说:“您身居丞相之位,不知道丞相的职责吗?如果陛下询问长安城里盗贼的数目,您自己也要勉强回答吗?”

这时周勃才知道自己的才能不如陈平。不久,周勃称病,请求免除右丞相的职务,汉文帝应允。于是,陈平独自担任全权丞相。

“在其位,谋其政。”当宰相的职责是要指导百官各司其职,抓大事,抓全面,抓总体,而不能越俎代庖,各行各业的具体工作必须由各行各业的官员去做。

陈平巧妙地回答文帝的提问,委婉地将自己的意思告诉了文帝,既表明了自己的职责,又自谦地作了自我批评,文帝对陈平的回答当然是一百个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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