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儿奉母
【原文】
汉郭巨[1],家贫。
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
臣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
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
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
妻不敢违。
巨遂掘坑三尺余,
忽见黄金一釜,
上云:“天赐孝子郭巨,
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思供给 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 光彩照寒门
【注释】
[1]郭巨:东汉隆虑(今河南安阳林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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