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天子章第二》全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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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子章第二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译文】 孔子说:“亲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敢厌恶别的人;尊敬自己父母的人,就不敢怠慢别的人。作为至高无上的天子,能够以爱敬之心竭力地侍奉其父母,那么他的道德品行就能够教化天下,并且成为万民百姓的楷模和典范,这就是天子的孝道。《尚书·甫刑》曾经这么说:‘天子有了善行,万民百姓都可以信赖他了。'”

《孝经》的第二至第六章,分别论述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及庶人所行的孝道,即通常所简称的“五孝”。孝道是天下人都应该共同遵循和实行的,但五种不同身份的人,因各自地位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内涵、意义和表现形式的孝道。

本章所论述的“天子之孝”,在于天子能以孝道教化天下百姓,树立起敬亲爱亲的典范。孔子所言“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论语·颜渊》)也可为此作注脚。天子的榜样力量、感化力量自然是极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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