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炉夜话第二〇八则解读
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谓之应兵,兵应者胜;利人土地[1],谓之贪兵,兵贪者败。此魏相论兵语也[2]。然岂独用兵为然哉?凡人事之成败,皆当作如是观[3]。
【注释】
[1]利人土地:贪图占有别人的土地并以之为利。
[2]魏相论兵:魏相(?—前59),西汉济阴定陶(今属山东)人,字若翁。少学《易》,初为茂陵令,后迁河南太守。宣帝时为丞相,总领众职,与丙吉同心辅政,皆为皇帝所重,封高平侯。据《汉书·魏相丙吉传》记载,汉元康时,匈奴遣兵击汉屯田车师,久攻不下。汉宣帝和后将军赵充国等商议,欲因匈奴衰弱之际出兵击其右地,使匈奴不敢复扰西域。魏相上书阻谏,奏章上有论兵之语:“臣闻之,救乱诛暴,谓之义兵,兵义者王;敌加于己,不得已而起者,谓之应兵,兵应者胜;争恨小故,不忍愤怒者,谓之忿兵,兵忿者败;利人土地货宝者,谓之贪兵,兵贪者破;恃国家之大,矜民人之众,欲见威于敌者,谓之骄兵,兵骄者灭。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间者匈奴常有善意,所得汉民辄奉归之,未有犯于边境,虽争屯田车师,不足致意中。今闻诸将军欲兴兵入其地,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今边郡困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菜之实,常恐不能自存,难以动兵。‘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以其愁苦之气,伤阴阳之和也。出兵虽胜,犹有后忧,恐灾害之变因此以生,今郡国守相多不实选,风俗尤薄,水旱不时。案今年计,子弟杀父兄,妻杀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以为此非小变也。今左右不忧此,乃欲发兵报纤介之忿于远夷,殆孔子所谓‘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愿陛下与平昌侯、乐昌侯、平恩侯及有识者详议乃可。”汉宣帝最后听从了魏相的谏言而停止了攻打匈奴的计划。
[3]当作如是观:应当用这种观点去看待。
【译文】
敌人来攻击自己,不得已而出兵迎战的,叫做“应兵”,应兵的一方容易获胜;贪图别人的土地而出兵占领的,叫做“贪兵”,贪兵的一方一定会失败。这是魏相论述兵法所讲过的话。然而,难道只有用兵打仗才是如此吗?但凡人事的成败,都应当用这种观点来看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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