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鲁迅在一九一九年春继《狂人日记》后发表的第二篇白话短篇小说。两千八百字,所精严选取的几个场面深刻暴露了整个封建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几乎点染尽了主人公孔乙己的潦倒和末路。
《孔乙己》第一次推出了鲁迅小说中多次出现过的鲁镇。这里写的是鲁镇的咸亨酒店——它的格局, “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这是一个阶级差别、等级差别壁垒森严的小世界。
孔乙己常时光顾咸亨酒店,但很特别。他虽然身穿长衫,却不是慢慢地坐喝的那类有钱的人;他虽然站着喝酒,又断乎不是做工的短衣帮。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似乎并不缺乏谋生的身体条件,但他向往的是“子曰诗云”的胜境。于是别人就用习字帖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模模糊糊的话给他取了“孔乙己”这样的外号。读过书而终于没有进学,尽管如此,他依旧信奉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当问他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他会神色大变, “立刻显出颓唐”, “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不过,他会找着炫才的机会,会在小伙计和孩子面前大讲“茴字有四样写法”,满口“之乎者也”,以显示读书人的身份。他是不愿意脱下那件长衫的,尽管生活十分潦倒。“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如今,他已有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脸色青白,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但他依旧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挤在短衣帮中站着喝酒。现实生活已使他难以维持生命,已将他拖进了任人嘲弄讪笑的境地。他只有那件长衫,只有那件长衫才是他的整个心灵的慰藉,它仿佛就是他全部生命意义的象征,甚至还是他的护身符。他用长衫遮掩着实际上比短衣帮都不如的名份,而热腾腾的酒,又让他得意地沉浸在由酒力造成的梦幻中。
最后,孔乙己是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的。他再也不能穿着长衫站着喝酒了,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爬着来到咸亨酒店。他照例地要“温一碗酒”,人们照例地嘲讽打趣。 “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眼色惊簌,很像在恳求人们。人世间的凄苦和浇薄,他是领受够了,但他依然只有掩饰,依然借助酒力趋赴遗忘,趋赴生命的末路。
是封建的传统文化和封建的科举制度培植了孔乙己的全部酸腐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他对观念世界必是天长地久的信念和现实世界中封建体制的式微衰颓,构成了他思想行为上的基本冲突。孔乙己的悲剧既是性格上的,更是时代的。如果《儒林外史》中的周进、范进这类人物在科举制度盛行的时代,毕竟演出了一场“大器晚成”的滑稽剧,那么孔乙己在他的生活时代,随科举制度的行将解体,就没有任何滑稽可言了,他只配被时代击得粉碎。对于孔乙己,鲁迅是持批判的态度的,他写尽了人物的种种不合时宜,而又是带着眼泪的。他洞若观火地摄取、体察着他周遭下层社会的种种不幸。作为一个渴望将文学革命发展为广大的思想革命的作家,他高举着启蒙主义的大旗。他同情孔乙己,在更着力地揭发封建文化和封建社会对人物的戕害的同时,还点染着人物的另一面。我们固然看到了一个卑微迂腐的孔乙己,也还看到了在咸亨酒店的曲尺柜台前品行比别人都要好的孔乙己,在耻辱和痛苦的折磨下仍然没有失却人的善良和恳切的孔乙己。那个充满着偏见的咸亨酒店是孔乙己活动的场所,作家渲染着那里麻木和冷酷的空气。孔乙己蒙领着上层社会的迫害,同时也从集合在酒店的下层群众的冷嘲热讽中,经历了另一层的耻辱。关于后者,是鲁迅对新文学的伟大贡献,他深深地不满着下层社会麻痹冷漠的病态,将它建构成自己小说创作的第一等主题。因此,孔乙己是被上层社会的凶残虐杀的,同时也因下层社会的缺乏同情,而最终落入无告的寂寞之中。
孔乙己的全部行状,作家是通过咸亨酒店小伙计的事后的回忆贯串起来的。虽不同于《狂人日记》,但格式上也是特别的。简约的叙述有一种舒卷自如的气氛,特别是状绘人物所采用的“画眼睛”的白描手法,融和了现代小说特长和我国民族艺术精华。具体地说,孔乙己的形象在艺术上的成功,首推典型生活细节的选择。孔乙己在众人的嘲笑中,郑重其事地在酒店柜台上“排出九文大钱”;他用“茴”字考着小伙计,并不厌其烦地解释“茴的四种写法”;他给孩子们一人吃一颗茴香豆,当孩子们吃了仍不散,竟使他“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并且连呼: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冷峻客观,含蓄不露,并且多是神形兼备,小说正是借着它们让孔乙己跃上纸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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