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写作《结构的基本要求》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结构的基本要求

构思及安排作品的结构,虽然是写作中比较难的一个环节,但我们了解了结构的涵义和作用、结构与内容、结构与立意、结构与文体等问题,对于如何安排结构就会减少一些盲目性。作品的结构,应符合以下的基本要求。

一、契合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

结构不是凭空产生的,离开了作品要表现的具体事物,就无法谋篇布局。同样,结构也不能随心所欲,背离了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就谈不上结构的合理和巧妙。

事物的局部与局部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事物与事物之间都有内在和外在的联系,这些联系本身就体现了事物各种因素的结构形态;事物的演变也必然表现为一个产生、发展至现状的进行过程,这个过程的各个阶段本身也形成了一种结构形态。叙事性作品中由开端、发展、高潮至结局的常见结构正是事物发展规律的自然体现。出于艺术构造的需要,作者不按事物发展的自然顺序来写,或是先写“结局”,或先写“发展”中的某一阶段,但都只是在表现形式和次序上所作的局部调整,并未改变事物本身的存在状态和自然发展规律。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结构就不会感到难以捉摸。孙犁认为,作品的结构不单是形式问题,也是内容问题。作者描写一个事件,而事件本身就有一定规律可循,作者应抓住这个规律,使它鲜明,这便是作品的结构。他的见解既简明,又十分中肯和重要。

事物由始到末,由简到繁,由弱到强,由盛到衰是其他的表现形态,都必然包含各自的发展规律和内、外因素组成的“自身结构”。契合它们的“自身结构”,作者便不难找到作品的“基本结构”。有了这样的“基本结构”,作者再根据表情达意和审美的需要进行调整,作品就会具有更完善、更富表现力的艺术结构。

二、服从作品主题的需要

安排好作品的结构是为了使作品的内容更好地表现出来,实现作者的创作意图与妙思。结构的安排应服从作品主题的需要。作品的章节层次如何划分,分散的内容如何贯连一体,哪些部分或详或当略,如何造成作品起伏跌宕的气势,这一切都不能离开主题的需要,否则,谋篇布局就失去了依据。只有依据表现主题的需要,才能使作品“驱万途于同归,贞百虑于一致。使众理虽繁,而无倒置之乖;群言虽多,而无棼丝之乱”。任何作品都包含一定的思想和情感倾向,善于利用结构合理而巧妙的安排,作品的意图就会深刻地触动读者的心灵。正如莫泊桑所指出的那样,要利用那最恰当的结构上的巧妙,把主要的事件突出地表现出来,而对其他的事件则根据各自的重要性把它们作成深浅适当的浮雕,以便产生作者所要表现出来的特别真实所具有的深刻感觉。这里所讲的“深刻感觉”,指的就是作品蕴含的思想和情感倾向。

三、结构安排应与文体协和

作品结构没有定式,也不应有定式。文各有体,不同文体的结构可以多种多样,但应与文体协和。

记叙文重于记事写人,往往都是按照事情发展的过程或空间的转换来安排结构,通过叙述、描写来展示事件,塑造人物,一般按照事件产生、发展或人物活动的时空秩序来安排结构;议论性文体在于剖析事理,阐明观点,一般按揭示事理内在联系的逻辑顺序安排结构,体现出一个完整、严密的论证过程;诗歌(主要指抒情诗)在于创造意象和意境来抒发情怀,一般按情感线索串连意象和必要的语言节奏分行分节的方式来安排结构。当然,由于作品内容的不同和作者表达的需要,即使是同类文体,也往往结构各异。如记叙性文体中,有采用顺序式结构的,有采用倒叙式结构的,但不管采用哪种结构方式,从总的原则来讲,都应与文体协和。很显然,记叙文体不能采用议论文体的结构,诗歌不能采用散文的结构。结构与文体协和,才能反映出文体特征。安排结构时,应因文体而异,使其布局适应不同文体的特点和表现要求。

考虑作品的结构,除了应符合以上几点基本要求外,还应在结构的形式上体现出严谨、自然、完整。

所谓严谨,是指作品的结构严密稳妥。内容上没有顾此失彼,互不关联或是破绽百出;层次上没有颠三倒四、无端交错的问题。

所谓自然,是指作品的结构不露凿痕,随势赋形。没有生拼硬凑、东拉西扯之感,而似行云流水,随势曲折舒展,成形别致。

所谓完整,是指作品的结构首尾圆合、浑然一体,内容上没有残缺不全、轻重详略失调之感,形式上没有前后割裂、上下冲突的弊端。

这几点基本要求,与写作“法无定法”并无冲突,它们符合任何作品结构的一般要求。即便每个作者结构作品的具体手法和形式不同,但都有必要使结构体现出严谨、自然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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