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艺术形象。是作家根据现实生活各种现象加以艺术概括所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思想内容和艺术感染力的具体生动的人、物和自然景象。在文学作品中,形象是一个多层次概念。每个人物是一个形象,每个场面是一个形象,每片自然风景或具体生活环境的描写是一个形象;而作品中人物、事件、自然景物、生活环境相互联系所构成的完整画面,也是一个形象。为了和上述个别形象相区别,我们称之为形象体系。一部文学作品就是由一系列有机联系的个别形象构成的一个形象体系。
尽管形象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但形象的基本特点是相同的。
文学形象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具体性、生动性、可感性。作家根据社会生活创造文学形象时,总是尽可能地保留社会生活现象的具体生动、感性的特征,让社会生活现象活生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因此,成功的文学形象不应是抽象的议论和枯燥的叙述,而应该是具体、生动、感性的描绘,是有血有肉、有声有色、有形有态、历历在目、呼之欲出的生活情境。
文学形象的第二个特点是它的艺术概括性。艺术的概括性和理论的概括不同,艺术的概括是和形象的具体性、生动性、可感性结合在一起的。作家笔下成功的艺术形象都具有较强的艺术概括性,他写的一人一物,却往往可以概括万人万物,他写的是一家一户,却往往可以概括千家万户,他写的是一个个别的社会现象,却往往可以概括深广的社会内容,反映出社会生活的本质或本质的某些方面,反映出社会生活的某些规律性。
文学形象的第三个特点是它具有审美意义。没有这个特点,就不能成为艺术形象。所谓审美意义是指艺术形象能唤起人的美感,使人们全身心地沉浸到艺术形象所表现的境界中,并使人们产生优美的、崇高的、悲哀的、喜悦的等各种感情体验,从而得到精神的愉悦。
总之,文学形象的特点表现为具体可感的、高度概括的和主客观统一的这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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