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作品中展示人物性格、表现人物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生活事件的发展过程。它是现实生活中具体事件和矛盾冲突在作品中的艺术反映。情节都具有故事性,因此通常又称为故事情节。但它又不同于单纯叙述事件发生发展的一般故事,它应该成为人物性格发展的历史。
情节与人物性格的关系是极其密切的。一方面,性格是情节发展的内在因素。有什么样的性格,就会有什么样的情节。如《三国演义》中“空城计”这个情节,就是由诸葛亮和司马懿这两个不同性格碰撞出来的。另一方面,情节是展示性格的基本凭借。人物性格不是空的或抽象的,它是靠一系列相关的事件来展现的。如阿Q的性格就是靠“优胜记略”、“续优胜记略”、“恋爱的悲剧”等等这些相联系的事件来展示的,离开这些情节,阿Q的性格就表现不出来。
情节的形成不但与人物性格有关,还与人物之间的冲突有密切关系。只有作品中若干人物产生了联系,发生了冲突,或是人物与周围的环境产生了联系,发生了冲突,才能构成事件,形成情节。冲突是情节的基本因素。一般地说,没有冲突就没有情节。
情节既然是人物关系和人物行动所构成的有机的生活事件的发展过程,那么在生活事件逐步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显示出一定的阶段性,这样人们就把完整的情节分为开端、发展、高潮、结局这样四个基本部分。但有的作品在开端之前还有序幕,有的作品在情节结局后,还有尾声。
还须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文学作品都具备上面所讲的情节的四个基本部分的;情节的四个基本组成部分,又可各自分为若干小段落。人们把这种小段落称为场面。场面是构成情节的基本单位;作品中作者的议论、抒情、交代、提示等,因不是事件的不可缺少的部分,称为非情节因素。
情节力求丰富、生动、安排巧妙、引人入胜。有些作品的情节比较复杂,情节的组织往往是双线或多线展开的,这就有了主要情节和次要情节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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