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小我”,实现合作双赢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丹麦的奥地肯公司一度是世界助听器行业的霸主。但是在1985年,奥地肯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从15%跌至7%,在行业中的地位也落到了第三,排在西门子、飞利浦之后。

在这紧急时刻,拉斯•柯林德被任命为总裁。柯林德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对公司总部大楼进行了怪异的改建。每一个楼层都被改建成了一个敝开式的空间,没有独立的办公室。里面摆放了若干张办公桌,每张桌子上配置了相同的办公品,一台电脑、一部电话以及其他的办公用品。员工的位置不固定,可以使用任何一张桌子。

在这个“敝开式”的工作环境中,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员工们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协作精神和工作热情。不久,奥地肯公司又重新夺回了行业龙头的地位。

柯林德的这种方法正是社会心理学中的“社会促进效应”在具体工作中的应用。何谓社会促进效应呢?所谓社会促进效应是指当一个人做事时,如果有其他人在场,就会对他产生一种刺激,从而影响到他做事的结果,而这种影响大多数时候是积极的。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特里普利特调查发现,自行车选手在有伙伴陪同的情况下,速度往往更快。

社会促进效应之所以能发生作用,有其心理学方面的原因。当别人在场时,别人变相会对自己产生一种刺激,使自己在潜意识中开始与对方竞争,渴望自己能表现出最优秀的一面,这种心态可以促成良好的行为表现。群体活动的竞争性刺激会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个体,助长个体的操作动机,进而提高其工作效率。

适当地融入到团队之中,在别人的关注下工作,会大大提升自己的业绩。但是,群体增量效应也有其局限性,一个团队能否产生增量效应主要取决于团队成员的协作程度。如果个体不善于协作就会导致群体运作不当,从而产生有减无增的结果。因此,作为团队中的个体,我们必须要有协作的精神。

在现实生活中,众所周知,合作比不合作要好,但不合作、竞争,甚至恶性竞争的情况却屡屡发生。心理学家认为,人类有竞争的天性,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最强的、最好的,并且这种为了竞争而竞争的天性有时会凌驾于利益和理性之上,也就是心理学家所说的“竞争优势效应”。比如,在乘公共汽车时,如果我们能够排队依次上车就会快很多,而大多数时候却是众人一窝蜂地挤上前去,每个人都想先上车,结果每个人上车都不容易。由此看来,合作并不是自然发生的,而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促成。

其实,双方的力量对比影响着合作的可能性。一般说来,双方力量悬殊比较容易达成合作。因为,劣势的一方出于无奈而不得不和强者联手,以完成任务;而强势的一方由于弱势的一方太弱小,不足以让他产生竞争意识,而愿意与之合作。那么,如果双方实力相当,对彼此都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应该怎样才能达成合作呢?

第一,要沟通。沟通越有效,合作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良好的沟通能够传达给对方合作的意向,消减彼此的竞争心理。

第二,注意挑选合作的对象。因为,一个人的性格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采取合作还是竞争的选择结果。通常情况下,成就动机高、好强的人更容易选择竞争,而交往动机强、谦虚的人则更倾向于合作。

第三,要推崇“双赢”。合作的目的就是双赢,是让团体中每个人都得到成功。“双赢”的推崇能够很好地减少“竞争优先”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绝对的“我”是不存在的,现实生活中只存在融入团体的“我”。由此,著名的心理学家卡尔•荣格提出过这样一个公式——我+团体=完整的我。换言之,绝对的“我”是不存在,也是不完整的,只有当“我”融入了团体中,和他人积极合作起来,才会拥有完整的“我”,才能实现优势互补,成就更卓越的事业。

总之,倘若想成就“大我”,就必须拥有放弃“小我”的精神,因为只有将“小我”融进“大我”之中,才能真正发挥出自己的实力,也才能万事有所成。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