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罚一定要分时机
冬天一到,鲁国都城南门附近的人们就会到芦苇荡子里打猎。由于那里湿度适宜,生长着肥美的野草,数不清的鱼虾在嬉戏。许多飞禽猛兽也栖息在这块风水宝地,过着惬意的生活。
人们都说这里野生动物的肉鲜嫩。不仅肉好吃,而且皮毛还能卖钱,所以来这里打猎的人络绎不绝。有一天,不知谁为了一时之利,竟然放了一把火来捕杀猎物。
火借风势,很快蔓延开来,马上要烧到都城了。但却没有一个人救火,大家仍然兴高采烈地追逐着四处逃窜的动物。鲁哀公在宫中听到传报火灾的消息,大吃一惊,赶忙派人去救火。
但是被派去的人也跟着众人追逐火海中逃出来的猎物。看到这乱糟糟的情形,鲁哀公不知所措,担心再延误下去都城就要化为灰烬了。
这时,宫中一位大臣说:“在这样危急的情况下,我们没有设置任何奖赏和惩罚,他们当然不愿意冒险去灭火。更何况趁机捕杀猎物不仅有利可图,也有趣味,他们自然就趋之若鹜。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在所难免的。”
鲁哀公心中焦急,听到这句话,茅塞顿开,说:“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传令下去,凡是救火的人就是为挽救都城立下功劳的人,一定会得到重重赏赐的!”
那位大臣赶忙说:“这样也不太好。现在一团糟,不清楚谁在救火,谁在追逐猎物。至于谁的功劳大谁的功劳小,也没有办法评定。况且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现在人这么多,用这么多的财富赏赐实在是不划算啊!”
鲁哀公想想觉得也对,又开始发愁,说:“那该怎么办呢?”
大臣回答道:“既然奖赏不行,那为什么不惩罚呢?我们可以规定,捕杀猎物者视同玩忽职守,不救火的人等同于战场上的逃兵。如果被发现,不管是谁,都要以军纪处罚,不留半点情面!这样不用花一分钱,就能达到目的。您觉得怎么样?”
鲁哀公一听赞不绝口,立即传令下去。在场的人都害怕了,纷纷救火。有的脱下自己的衣服扑灭火苗,有的拿工具切断向四周蔓延的火,有的铲土掩盖即将复燃的灰烬。不一会儿,大火就被扑灭了。
赏罚要分明,需有度;赏罚要分时机,看对象,也要有变通。宫中大臣正是利用这一点,抓住人们害怕受到惩罚的心理,以法治事,终于团结人心,扑灭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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