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国古代民族之一,今藏族的祖先,由战国以后西迁的羌族部落融合了西藏地区的民族而形成。吐蕃王朝相传由吐蕃族牦牛部弃聂弃赞普(赞普,对君长的尊称,雄强丈夫之意)建立,确立了酋长的世袭制度。在第八世赞普布袋巩甲后,吐蕃社会迅速发展,农业同畜牧业分离,出现铁制工具和牛耕。第三十一世赞普论赞弄囊时,击败强敌苏毗,国势大盛。唐贞观三年(629),弃宗弄赞(即松赞干布)继赞普位,他平定国内叛乱,出兵征服羊同,实现了西藏的大一统。松赞干布迁都逻些(今拉萨),设官分职,制定法律,创造文字,建立起军政合一的以赞普为中心的集权的奴隶主贵族统治。弃松德赞赞普时(754-797)国势最盛,曾多次对外用兵,与唐朝展开激烈争夺,龙朔三年(663)灭唐朝属国吐谷浑,占领今青海地区,天宝十年(751)南下降服南诏。安史之乱后,吐蕃乘唐朝边备弛坏,不仅完全控制了西域,而且占据了河西和河陇地区,并在广德元年(763)一度攻占唐都长安。八世纪末,吐蕃统治集团分裂,征战连年,给吐蕃统治下的各族人民造成沉重灾难,大中二年(848),沙州(今甘肃敦煌)人张议潮率众起义,攻古今甘肃、青海、新疆境内的十州之地,张议潮被封为归义军(治沙州)节度使,河陇地区复为唐朝控制。咸通十年(869),在吐蕃内地爆发了奴隶和平民大起义。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打击了奴隶制统治,推动了吐蕃社会向封建制转化。

吐蕃经济以农牧业为主,兼有冶炼、毛织等手工业。原信本(钵、笨)教,后从唐朝输入佛教。吐蕃刑法极酷而无常科。个体农民和牧民占人口大多数,奴隶多以战争掳获人口而来。

吐蕃与唐朝保持着长期的友好交往关系,贞观十五年(641),唐太宗应吐蕃之请,以宗室女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文成公主进藏带去了各种生活用品、医疗器械、生产工具、蔬菜种子、锦帛珠宝、各类书籍等。景龙四年(710),金城公主下嫁尺带丹珠(弃隶缩赞),带去锦缯各数万匹,各类工匠和一个龟兹乐队。此后唐、吐蕃双方信使往还频繁,互市、朝贡不绝,许多汉族人民进入西藏,吐蕃贵族子弟也来到长安学习汉族文化。唐、吐蕃交往推动了吐蕃社会的发展,丰富了各族人民的经济和文化生活。长庆元年(821),吐蕃可黎可足赞普派使臣到长安请求会盟,双方盟誓“患难相恤,暴掠不作”。唐、吐蕃会盟碑至今仍立于拉萨大昭寺前,这是汉藏人民世代友好的历史见证。记载吐蕃历史的文献有《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六《吐蕃传》上、下,《新唐书》卷二百一十六《吐蕃传》上、下,近人的研究成果有王沂暖译《西藏王统记》(商务印书馆1955年5月版)、范文澜著《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三编第二册中有关章节。(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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