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
【释义】
把人命看得如草芥一般。形容统治者滥杀百姓,轻视生命。
【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贾谊传》:“其视杀人若艾草菅(jiān)然。”
【典故】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纳韩非子的建议,以法治治理社会,崇尚刑罚。当时,他任命赵高为胡亥的老师。赵高内心阴险狡诈,手段毒辣,他教授给胡亥的都是杀人、割鼻等酷刑和手段,以致让胡亥也成了一个残酷暴虐的铁石君王。
后来,胡亥在丞相李斯和赵高的扶持下登上了帝位,称为二世皇帝,也就是历史上的“秦二世”。胡亥登基后,立刻下令让后宫中没有子女的嫔妃全部给秦始皇陪葬。胡亥担心自己的皇位受到威胁,便听从赵高的建议,杀掉了十二位公子和十位公主,受株连者更是数不胜数。一时间,朝中大臣人人自危。在胡亥的暴力统治下,人们都敢怒不敢言。
为了修筑阿房宫和骊山墓,秦二世征调了70万劳力,其间累死的不计其数。后来,为了不泄露墓内的秘密,秦始皇的灵柩一入墓,秦二世便下令封住墓门,那些修筑陵墓的民工全部被埋在墓中。70万百姓无一生还。
不仅如此,秦二世还加重赋税,残害忠臣,甚至有“税民深者为名吏,杀人众者为忠臣”的法令。一时间,集市尸首堆积如山,全国上下惶恐无比,百姓苦不堪言。
没过多久,深受残害的百姓一举爆发,农民起义揭竿而起,胡亥的暴政最终也走向了灭亡。
汉朝学者贾谊在总结秦二世的教训时写道:“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人,忠谏者为之诽谤,深计为止妖言,其视杀人若艾草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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