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论德国》
法国批评家、作家史达尔夫人著于1813年。全书记述了德国的民族、民族心理和社会情况等,其中有三分之一的篇幅是涉及文学的。该书论述了诗歌的本质,讨论了“古典诗”和“浪漫诗”的区别。
史达尔夫人认为,文学这个领域里有异教和基督教、北方和南方、古代和中世纪,骑士精神和希腊罗马制度的对立,这种对立在哲学上说就是“古代趣味”和“现代趣味”。所谓“古典诗”就是“古代的诗”,就是“基督教兴起以前的时代”的诗。这种古典诗和古人的悲剧一样具有一种“单纯的特性”。这种“单纯的特性”是和古代人的认识相关联的,因为那个时代的人是和自然合一的,他们认为自己受命运支配,正如自然受必然的支配一样;所谓“浪漫诗”,就是“多少是由骑士传统产生的诗”,就是指以中世纪行吟诗人的诗歌为根源、由骑士精神及基督教义产生的诗歌。
史达尔夫人还认为:今天的“浪漫诗”是不同于古人的“古典诗”的。如果要求今天的艺术必须象古人的艺术那样单纯,那么就会使今天的艺术既不会获得作为古人的特色的那种原始的力量,而且还会失去今人的心所感受的亲切而复杂的感情,因为艺术的单纯在现代人手里很容易流于冷漠和抽象,而在古人那里却充满了生命;浪漫主义的文学是唯一还有充实完满的文学,因为它生根于我们自己的土壤,是唯一可以生长和不断更新的文学,它表现我们自己的宗教,它引起我们对我们历史的回忆,它的根源是老而不古。 “拟古的作家把自己受制于最严格的趣味规则”,所以他创作的“拟古的诗歌”,不管它们是多么完满,是难能受到大众的欢迎的。因为他们在拟古的创作中既不能参照他们自己的性格,也不能参照他们自己的回忆,只好根据那些按照人们的趣味改编古人杰作的规则制作。
史达尔夫人的观点充分肯定了现代的浪漫诗,推动了积极浪漫主义文学的发展。但是她把基督教的兴起作为划分古典诗和浪漫诗的时间界限,显然是缺乏根据的;把宗教热情视为浪漫主义精神的来源也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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