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典型说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典型说

是唯物主义美学关于美的本质的一种学说。典型说作为一种系统、完整的美学学说,是中国著名美学家蔡仪在1947年出版的他的专著《新美学》中首先提出来的。

典型说的理论根据, 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美学思想,特别是他们关于美的规律、艺术典型的美学、理论。马克思的“美的规律”的论点,明确地把美的规律与事物的种类的本质、特别是它的内在的本质联系在一起。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艺术典型的论述,无不是对艺术美的说明,直接或间接地指出了美和典型的必然联系。艺术的典型形象就是美的艺术形象,因而艺术的美就在于艺术的典型。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美学上的典型,是个别和一般、现象和本质的一种特殊的统一关系。这种统一是以一般和本质为基础,而又通过鲜明、生动而具体的个别或现象充分地显示出来的。这与“美的规律”的论点根本是一致的。由此就不可避免地得出这样的结论:美的规律就是典型的规律,美的本质即是典型,美即典型。而这些,正是典型说所主张的根本论点。

典型说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识论,为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识论,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认识论。从这个认识论来考察美学的基本问题,就必然承认客观现实中本来就存在着美,美就在于客观事物本身。因此,人的美感和美的创造,都必须以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美为源泉和基础。就实现美与人的美感和艺术美的关系而言,现实美是第一性的,而美感和艺术美则是现实美的反映和反应。既然艺术的典型形象就是美的艺术形象,那么,艺术形象的典型性也必然不是无源之水,而是现实事物的典型性的艺术反映。因此,现实事物也有一定的典型性,典型的现实事物就是美的现实事物。无论艺术美还是现实美,美就是典型。

典型说批判地继承了美学史上关于美的本质的各种有价值的理论遗产。它是对狄德罗的“美是关系”说、雷诺兹的“美在中心形式”说等唯物主义的美的本质论的发展。它对于康德关于依存美的思想、黑格尔关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论点,都作了彻底的唯物主义的改造,吸取了某些合理的因素。

典型说认为,从根本说来,美是一种规律,是美的事物和现象之所以美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典型的规律。所谓典型的规律,是指本质和现象、个别性和普遍性在美的规律中的特殊关系,即以外表非常鲜明、生动而突出的现象或个别性,显著而充分地表现出内部的本质或普遍性。

典型说认为,典型的规律是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共同的普遍规律,同时,它在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中还有独特的体现。例如自然美,按照自然事物形成规律的表现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现象美、种类美和个体美三大类,它们各有独具特点的典型的规律,因而不是一切种类的自然事物都一定具有典型。许多事物如虎、鹿等合乎种类美的规律,整个种类都是典型的,美的;许多事物如跳蚤、苍蝇等背离种类美的规律,其整个种类都是不典型的,丑的。社会事物的典型的规律也有它独自的特点。有的社会事物在阶级、阶层或个人看来是典型的,但在整个社会的范围、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却未必是典型的。在艺术美的规律中,则现实的丑可以转化为艺术的美。在这些方面,典型说都有详尽的说明,其理论内容是丰富的。

典型说还对于美感作了科学说明。典型说指出,从客观的美到人的美感,美的观念是中介环节。而美的观念,就是关于事物的典型的观念。这便科学地揭示了美感的认识本质。

典型说所谓的典型,是美学上的典型。它既不同于类型,也不同于日常生活中作为某种代表性来使用的广义的典型。我们要注意把它和过去文学和日常生活中的用语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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