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孔子对文章的言与文即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认识。语出《左传·襄公三十五年》; “吾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 行而不远”。 “志”,指思想、感情、抱负、意志,这里主要指文章表达的内容。“文”,指文采辞藻和表现技巧。意思是,文章如果缺乏好的文采,就难以流传于世。 孔子要求“先质而后文”、“文质彬彬”,也就是既重视文章所表达的内容,又要求有完美的表达形式。孔子的这种观点对后世美学产生了很大影响。但是,对孔子的文质的观点,后人常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孔子重质轻文,有人认为孔子主张文质并重。其实,孔子的美学观是美善统一。孔子认为诗乐必须给人以美感,同时在这美感中又必须给人以一定的道德教育。例如他对《韶》和《武》的评论,认为《韶》是美善高度统一的典范, “尽美矣又尽善也”,因为它不仅乐舞美,还歌颂了孔子理想的“礼让”政治。而对于歌颂武力取天下的《武》乐,孔子认为它“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在文学理论上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美学批评与社会批评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贯穿于孔子对一切艺术的批评中,只是有时侧重点不同。当然孔子主张内容是第一性的,其对诗言事的评论曰 “思无邪”可为例证。正因为孔子认为“善”要深入人心,就必须具有美的形式,给人以美感。因此,对孔子关于文章的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言论必须作辩证的理解,诸如“辞,达而已矣!” “情欲信,辞欲巧”这些观点不能彼此孤立起来看,只有把它们联系起来,并且把孔子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和他对于文艺的整个见解放在一起考察,才能得出切实的而非片面的结论。孔子十分重视文艺的内容的“尚质”、 “尚用”,同时也相当重视文艺的表现技巧和形式的“尚文”,他是要求在重视内容的前提下,同时重视文采辞藻,在反对“文胜质”的前提下,要求文质统一。孔子这一重视内容而又不排斥文艺形式重要性的观点,成为后代作家,如杨雄、王充、刘勰、钟嵘、白居易等人反对文艺中的形式主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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