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社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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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美学基本理论·社会美

指现实生活中社会事物的美。是美的重要形态,是现实美表现的主要方面。它不仅是社会实践的产物,而且是美最早而又最直接存在的领域,因此,社会美也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对象化产物的美。

人类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和丰富的。因而社会美的种类是繁多的,领域也是广阔的。其中最基本的则是:生产活动及其产品的美;社会斗争(阶级斗争)及其成果的美;日常生活的美;作为社会的人的美等等。

生产领域中的美,首先存在于动态的物质生产活动过程中。人类群体和个体从事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对自然的征服和改造,是艰难困苦、百折不挠、英勇奋斗的过程,表现了主体实践的巨大力量。生产领域中的美还存在和表现于静态的产品或成果上。它显示了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改造一切的造型力量,显示了人类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

阶级斗争及其成果的美,是指在阶级社会里,先进阶级和进步社会力量以及个别英雄人物活动的美。阶级斗争的过程,革命阶级和进步的社会力量由挫折、失败到取得胜利,这个过程是美的展现。斗争的成果,凝结了主体实践斗争的艰辛历史,体现了人类实践力量的崇高与伟大,因而获得了审美的价值。

生活方式的美(日常生活美),主要是指社会生活的节奏、韵律、和谐,以及按照美的规律对社会生活进行组织和管理。除此之外,社会交往、家庭生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等也都是日常生活美的表现。人的美是指社会存在凝结、集中于人自身所构成的美。人的美是个多层次的结构,从外在到内在,从外形到内心。包括外形美,动态美、心灵美和语言美。人的美主要标志是内美——心灵美。

社会美具有鲜明的特征。首先,社会美以善的形式显现真的内容。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真与善的统一的自由形式。社会美的形式是主体实践活动的形式——善的形式,即社会美直接表露在外的是巨大的造型力量、形式力量。社会美的实质在于它合规律性(真)的内容,即真成为善的内容。因此,社会美以善的形式显现了真的内容。社会美使人直接看到的是善的形式,是主体的合目的性。同自然美相比,社会美以善的

内容取胜。其次,社会美具有历史性。社会美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的扩大和发展。不同的时代,社会美具有不同的尺度、标准和面貌;社会美记录了主体实践的艰辛的历史,凝结了人类历史斗争的痕迹。再次,社会美丰富多彩,但分散、芜杂。其内容丰富、生动、明确,但形式不如自然美、艺术美那样确定、明朗,那样符合形式美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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