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南夷服诸葛》译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南夷服诸葛

南夷服诸葛

【原文】

蜀刘禅时,南中诸郡叛,诸葛亮征之,孟获[1]为夷汉所服,七战七擒,曰:“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蜀志》所载,止于一时之事。国朝淳化中,李顺乱蜀,招安使雷有终遣嘉州[2]士人辛怡显使于南诏,至姚州,其节度使赵公美以书来迎,云:“当境有泸水,昔诸葛武侯戒曰:‘非贡献征讨,不得辄渡此水;若必欲过,须致祭,然后登舟。’今遣本部军将赍金龙二条、金钱两千文并设酒脯,请先祭享而渡。”乃知南夷[3]心服,虽千年如初。呜呼,可谓贤矣!事见怡显所作《云南录》。

【注释】

[1]孟获:是三国时期南中一带少数民族的首领,曾经起兵反叛蜀汉,后来被诸葛亮七擒七纵并降服。[2]嘉州:今四川乐山一带。[3]南夷:古代的少数民族。

【译文】

蜀国后主刘禅时期,南中的几个郡发生叛乱,诸葛亮出兵讨伐,孟获是当时被夷民汉人所佩服的人,跟诸葛亮打了七次仗,每次均被抓住,他说:“先生有上天的威严,我南夷之人不会再叛乱了。”《蜀志》中所记载的,只是一段时期的事情。在宋太宗淳化年间,李顺反叛蜀国,招安使雷有终派遣嘉州士人辛怡显出使南诏,到达姚州后,当地节度使赵公美用书信来迎接,说:“当地境内有条泸水,过去诸葛亮曾告诫说:‘如果不是贡献或是征讨,就不得渡过这条河;倘若一定要过,就必须祭祀,然后才可以登舟过河。’现在,我已经派本部将士带两条金龙、二千文金钱并摆下酒肉,请先祭祀之后再渡河。”由此可见,南夷人对诸葛亮是很佩服的,虽然过了千年却和当初一样。唉!真可称之为贤才啊!这件事被记载到了辛怡显所作的《云南录》中。

【评析】

诸葛亮之所能使南夷人对他心悦诚服,除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外,还有另一个重要因素——以理服人。孟获,跟诸葛亮打了七次仗,被擒获了七次,也被诸葛亮放了七次,最后,孟获心悦诚服,真心诚意地佩服诸葛亮,而不再与朝廷作对,即使是在千年之后,南夷人依然谨记诸葛亮的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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