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全集《不去庆父,鲁难未已》原文赏析与注解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不去庆父,鲁难未已

(庄公三十二年、闵公二年)

【题解】

鲁庄公45岁时因病不治身亡。身后出现了“鲁难未已”的动乱局面,他立为太子的储君和后来实际即位的小儿子闵公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先后遭到暗杀,而背后的主谋就是他的大弟庆父,与庆父串通作案的不是别人,正是庄公的夫人哀姜。

【原文】

初,公筑台临党氏[1],见孟任[2],从之[3]。閟[4],而以夫人言许之[5]。割臂盟公[6],生子般焉。雩[7],讲于梁氏[8],女公子观之[9]。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10]。子般怒,使鞭之。公曰:“不如杀之,是不可鞭。荦有力焉,能投盖于稷门[11]。”

【注释】

[1]公:鲁庄公。党(zhǎng)氏:任姓之一支在鲁国为大夫者。

[2]孟任:党氏长女的称呼。孟表示排行第一。

[3]从之:盯上了他。

[4]閟:闭上了门。主语孟任省略。

[5]而以夫人言:庄公用夫人的名分为诺言。许之:孟任答应了庄公。

[6]割臂:割破手臂,歃血为盟。

[7]雩:古代初夏四月为求雨而举行的祭天仪式。

[8]讲:事先演习。

[9]女公子:庄公之女,子般之妹。

[10]圉(yǔ)人:管理养马杂事的小吏。戏:调笑。

[11]盖(hé):同阖,门扇。稷门:鲁国都城正南之门。城的正南门为城的主门,门扇较常门高大、沉重。

【译文】

当初,鲁庄公在党氏家附近建造高台,在台上望见党氏的女儿孟任就跟着她走。孟任闭门拒绝,庄公许诺要立她为夫人。她答应了,割破手臂和庄公盟誓,后来就生了子般。一次正当雩祭,事先在梁家演习,庄公的女儿观看演习,圉人荦从墙外对她调戏。子般发怒,让人鞭打荦。庄公说:“不如杀掉他,这个人不能鞭打。他很有力气,可以将稷门的门扇远远地扔出去。”

【原文】

公疾,问后于叔牙[12]。对曰:“庆父材[13]。”问于季友,对曰:“臣以死奉般。”公曰:“乡者牙曰庆父材[14]。”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于鍼巫氏,使鍼季鸩之[15],曰:“饮此则有后于鲁国[16],不然,死且无后。”饮之,归及逵泉而卒,立叔孙氏。

【注释】

[12]后:接位的人。

[13]材:有才能。

[14]乡(xiàng):同向。向者,刚才。

[15]鸩:毒酒。这里用作动词,用毒酒害人。

[16]后:后代子孙。

【译文】

庄公得了重病,向叔牙询问继承人的事。叔牙回答说:“庆父有才能。”向季友询问,季友回答说:“臣以死来事奉子般。”庄公说:“刚才叔牙说‘庆父有才能’。”季友就派人用国君的名义让僖叔(叔牙)等待在鍼巫家里,让鍼巫家的小弟用毒酒毒死叔牙,说:“喝了这个,你的后代在鲁国还可以享有禄位;不这样,你死了后代也没有禄位。”叔牙喝了毒酒回去,到逵泉就死去了。鲁国立他的后人为叔孙氏。

【原文】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17]。子般即位,次于党氏[18]。冬十月己未,共仲[19]使圉人荦贼子般于党氏[20]。成季奔陈。立闵公。

【注释】

[17]路寝:古代君主处理政事的宫室。

[18]次:留宿。

[19]共仲:庆父。

[20]贼:杀害。

【译文】

八月初五日,鲁庄公死在宫室里。子般即位,住在党氏家里。冬季十月初二日,共仲(庆父)派圉人荦在党家刺死了子般。成季逃亡到陈国。立闵公为国君。

【原文】

初,公傅夺卜齮田[21],公不禁。秋八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贼公于武闱[22]。成季以僖公适邾。共仲奔莒,乃入[23],立之[24]。以赂求共仲于莒[25],莒人归之。及密,使公子鱼请[26],不许。哭而往[27],共仲曰:“奚斯之声也。”乃缢[28]。

【注释】

[21]公:鲁闵公。傅:教导、辅佐闵公的官。

[22]武闱:鲁国宫中之小门名。

[23]乃入:主语成季省略。

[24]立之:立僖公为君。

[25]赂:财物。

[26]请:指请求恕庆父之罪。

[27]往:往庆父藏身之所。

[28]缢:上吊自杀。

【译文】

当初,闵公的师傅夺取卜齮的田地,闵公不加禁止。秋季,八月二十四日,共仲(庆父)指使卜齮在武闱杀害闵公。成季带着僖公跑到邾国。共仲逃亡到莒国,季友和僖公就回到鲁国,拥立僖公为国君。用财货到莒国换取共仲,莒国人把他送了回来。共仲到达密地,让公子鱼请求赦免。没有得到同意,公子鱼哭着回去,共仲说:“这是公子鱼的哭声啊!”于是上吊死了。

【原文】

闵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齐人立之[29]。共仲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30]。闵公之死也,哀姜与知之[31],故孙于邾[32]。齐人取而杀之于夷,以其尸归[33],僖公请而葬之[34]。

【注释】

[29]齐人:实际上指的是齐桓公。

[30]哀姜欲立之:哀姜想要立庆父为国君。

[31]与知之:参与、知道这件事。

[32]孙(xùn):同逊。出奔,逃遁。

[33]以其尸归:把哀姜的尸体送回鲁国。

[34]请:请齐人同意。

【译文】

闵公是哀姜的妹妹叔姜的儿子,所以齐人立他为国君。共仲和哀姜通,哀姜想立他为国君。闵公的被害,哀姜事先知道内情,所以逃到邾国。齐人向邾人索取哀姜,在夷地杀了她,把她的尸首带回鲁国,僖公请求归还尸首安葬。

【评析】

庆父指使杀手谋害子般,目的是想自己当皇帝,他之所以立闵公,在国内是想蒙蔽众人,不使自己的野心过于暴露,以年龄幼小的、在他看来可以随意摆布的闵公暂时做一个过渡;在诸侯各国当中他首先是想取得当时国力日益强大、初露霸业端倪的齐桓公的支持,这是因为他的情妇哀姜、闵公的生母叔姜,都是齐桓公的女儿。庆父很想利用这层亲属关系,跟齐桓公套上近乎。

齐桓公对于鲁国立闵公为君,当然是持赞同态度的。这从闵公元年八月,他与闵公在齐国境内的落姑会见结盟,就不难看出。这既是两国之君的相见,也是外祖父与小外孙的会面。齐桓公看出了小外孙的担忧,会盟结束之后,他就派仲孙湫到鲁国考察内乱情况。仲孙湫回国后,向齐桓公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去庆父,鲁难未已。”并且实事求是地汇报了鲁国尽管有内乱,但国家的根本还在,所以齐国若想乘人之危而取之,是下下之举。他建议齐桓公“宁鲁难而亲之”,以成“霸王之器”。齐桓公采纳了他的意见。

一年以后,当庆父勾结了哀姜,故伎重演,再次借刀杀人,暗杀了闵公以后,鲁国人愤怒了,齐桓公也大不以为然。庆父不仅当不了国君,即使是在国内立足都是不可能的事了。两个人最后的下场也是合乎逻辑、罪有应得的。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