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芙蕖》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李渔:芙蕖

李渔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摇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莲,莲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

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芙蕖,又名芙蓉、菡萏,即我们熟知的荷花、莲花。那凌波独立的红裳翠盖,是画家彩笔刻意摹绘的对象;田田莲叶,映日粉荷,也常见诸骚人墨客的吟咏。更有一些以清白高洁、耿介自持而名世的隐逸文人,赋予荷花以象征意义,将她比为隐君子。宋代周敦颐就曾写过一篇言约而意丰的《爱莲说》,对荷花“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品性倾心赏爱。作者所着意的,是借花作出自己的社会道德评判。这和周敦颐理学开山的身分是相合的。李渔的这一篇《芙蕖》,“非故效颦于茂叔(敦颐字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而要别出心裁,备述荷花的“可人”之处。作为一个身带世俗味、市民气的作家,他并不属意于荷花的象征品性,而要还她以自然的本性,突出她固有的审美价值,甚至她的实用经济价值,表现其固有价值与自己生活情趣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

荷花作为天生尤物,其愉悦人心的审美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作者在文中历述荷花之可目、荷香之可鼻、莲藕之可口,从人的视觉、嗅觉、味觉诸方面感受来赞美她赐予人们的恩惠;“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云云,都不唯洋溢着作者自己的生活情趣,而且诱发读者对个中境界的回味与向往,受到作者那种强烈的爱荷之心的感染。

写荷花之“可目”,即其观赏价值,是全文用力之处,而作者写得次第井然,历历如画。写花开前的景象:“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摇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字里行间生意拂拂,真是写足了花精神!写到荷花盛开,仅以”娇姿欲滴”四字状其动人容色,视觉形象极为鲜明。至于写到花开之后,那“蒂下生莲,莲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的赞美,既与花开前景象后先辉映,见出荷花之异于群葩;又为下文述荷花之可用——“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埋下伏线,文心词笔,颇堪玩味。

李渔曾说:”予有四命,各司一时:春以水仙、兰花为命,夏以莲为命,秋以海棠为命,冬以腊梅为命。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夺予一季之命也。”在本文中,他又宣称荷花为四命之最,“酷好一生”。他是将荷花视为自我生命价值的不可或缺的部分,钟情之深,莫此为甚!

此文大约是李渔晚年所作。他晚景凄凉,既无田地,又无官职,所以把荷花看成了精神的寄托,不禁在文中发出”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的感叹。然而当他凿斗大一池,植数茎塞责时,却又因池漏水、荷花难以成活而忧心。文章末尾,作者写道:“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爱荷之心至此化成了生命的呼喊。作者岂仅是哀怜荷花的命运,他不也在为热爱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自己自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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