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面无色的旗帜,
在风中摇曳。
一辆卡车奔驰向前,
歌声在唱,
——唱归家的男子汉。
宏亮的歌传向远方,
传向星星点点的茅屋,
那里,母亲们正在翘望。
旗帜——渴望的旗帜,
在风中摇曳。
飘落的歌声追寻
那铺着苇席的地板,
离别的歌犹如
街上的尘土飞散。
摇曳着,摇曳着,
无色的旗帜激荡起多少渴念。
在一个个小镇里,
新生儿的啼哭正在响起。
(周国勇 译)
【赏析】
《归来》是曼努埃尔·多斯·桑托斯·利马一首著名的抒情诗,诗人用一支饱含深情的笔,抒发了游子的一腔乡情,描写了独具特色的家乡景象,体现了归来的游子对于家乡的真挚热爱,格调清新,情趣盎然,散发着浓郁的生活气息。
离家的游子终于回家了,在家乡,“母亲们正在翘望”,而且,一面面“无色的”“渴望的旗帜”“在风中摇曳”,期盼又欢迎游子的归来。游子的心情是激动的,家乡想念他的人也沸腾了,游子听到那欢迎他的“宏亮的歌”“传向远方”,一直传到他日思夜想的“星星点点的茅屋”以及茅屋旁边翘首期盼的母亲们那里。诗中并没有花上只言片语写母亲对儿子是如何如何思念,也没有写儿子是如何如何思念故乡,只是用了“翘望”和“歌声”两个词就把母子之间那份如影随形的牵绊情真意切地表现出来,十分动人。
诗人没有从儿子思乡这一在旅居文学中常见的主题着笔,而是从母亲对儿子的期待落笔,好像不是自己对故乡牵挂,反倒是母亲遗憾未能团聚。似乎自己独在异乡的处境并不值得诉说,反倒是母亲的等待更须体贴。这种构思,曲折有致,出乎常情,不写己思人,而写人思己,更见己思之深、之切,越发显出母子情深和“我”的思乡深情。写母亲在门口翘首等待自己,实际上是为了表现“远行人”对“家中人”的思念,对面落笔,含蓄深沉。而“翘望”一词的运用更是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具有旅途奔波经验的人们不难想象,这份思念和牵挂有多深、多苦!这一词语语短情长,耐人寻味,突出了母亲对儿子绵绵不尽的深情和爱。
游子想起了离别的日子,离别的片刻历历在目,同样的场景,只是人们有着不同的心情,那时也唱起了歌,却是“离别的歌”,乡亲们在“尘土飞散”的“街上”送走了他们的孩子。自从把他们的孩子送上征程那一刻开始,他们就在等待漂流在外、在前线奔走的孩子,诗歌中反复出现的意象“旗帜”也明白人的心情,它是人们相聚分离的见证。在诗人笔下,它也具有人的感情。在游子离家的那段时间里,“旗帜”也在风中摇曳着、等待着,直至变成“无色的”,还陪在人们身边,与人们一起希冀。“那铺着苇席的地板”更是激起了离家的儿子无限的思念与回忆,使他忆及合家欢聚的情景,这既是诗人自己此时此刻的心声,也传达了世人共有的情思。全诗以“无色的旗帜”作为引子,那旗帜十分理解诗人无奈离开生身故土而去异乡漂泊的心情,旗帜安慰他孤独寂寞的游子心,旗帜是游子寂寞旅途中的精神支柱,旗帜也和家乡的人一样,有悲愁和喜悦,有痛苦和欢乐,有人的感情。“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诗中的景物都带上人的感情。终于,当“新生儿的啼哭正在响起”的时候,离家多年的儿子回来了。
全诗语言流畅自然,感情浓郁,节奏明快。虽然意象简单,但构成的意境富有非洲特色,高度概括而又极其自然地表达了旅居在外的年轻诗人对家和亲人的刻骨思念。透过文字渗出来的那种淡淡的美,不但可以抚平心灵上的痛苦和忧伤,而且可以使人产生许多往日美好的回忆,把读者引入意韵悠远的境界。
(党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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