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与道德
何谓政治?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概念。中国古代已有政治一词,《尚书》中说:“道洽政治,泽润生民”;《周礼》有云:“掌其政治禁令。”但古代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将“政”与“治”分开使用。“政”主要指国家的权力、制度、秩序和法令;“治”则主要指管理人民和教化人民,也指实现安定的状态等。政治一词在中国古代主要是指君主和大臣们维护统治、治理国家的活动。西方政治一词起源于古希腊的城邦政治。“政治”一词一开始是指城邦中的城邦公民参与统治、管理、斗争等各种公共生活行为的总和。现代中文里的“政治”一词,来自于日本人翻译西方语言时用汉字创造的相同的“政治”一词。当英文的Politics从日本传入中国时,人们在汉语中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词。孙中山认为应该使用“政治”来对译,认为“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
由于人们在不同时代面临的历史任务不同,需要政治发挥作用的侧重点和着力点不同,再加上不同历史观的影响,所以在解释政治概念时所强调的内容也就不同,于是就产生了对什么是政治的各种各样回答,形成了众多的关于政治的定义。西方的政治学家为政治下过许多定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一是认为政治是国家的活动,是治理国家,夺取或保存权力的行为。二是认为政治是权力斗争,是人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三是认为政治是人们在安排公共事务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一种活动,政治的目标是制定政策,也就是处理公共事务。四是认为政治是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五是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的利益关系,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治学界对“政治”概念的主要看法有:一是认为政治是各阶级为维护和发展本阶级利益而处理本阶级内部以及与其他阶级、民族、国家的关系所采取的直接的策略、手段和组织形式。二是认为政治是一定阶级或集团为实现其经济要求而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活动,以及实行的对内对外全部政策和策略。三是认为政治是主要由政府推行的、涉及各个生活领域的、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占主要地位的活动。四是认为政治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集中表现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权力斗争、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和使用等。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认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反对世界资产阶级而争取解放的无产阶级的关系”,“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政治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这些论述概括反映了政治的本质、属性、基本内容和特征,是研究政治现象和为政治下定义的指导思想。
政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的上层建筑,出现在产生阶级对立和产生国家的时候,并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同国家相联系。政治同各种权力主体的利益密切相关。各种权力主体为获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必然发生各种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的冲突,从而决定了政治斗争总是为某种利益而进行的基本属性。政治作为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以国家权力为依托的各种支配行为和以对国家的制约性权力为依托的各种反支配行为,如统治行为、管理行为、参与行为、斗争行为、领导行为、反政府行为、权威性影响、权力竞争等。这些行为的共同特点是都是以利益为中心,具有不同程度的强制性、支配性和相互斗争性。政治作为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上述特定行为的相互作用。如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管理与参与的关系、权威与服从的关系、相互斗争的关系等。这些关系又基本上取决于社会经济关系所具有的必然性。
综上所述,政治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通过国家权力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制度和活动。任何时代的政治都要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是经济基础的现实反映。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权力,政治制度是围绕国家权力的规范设计,政治活动本质上是一种围绕权力开展的活动。政治的根本目的是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将各种利益冲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何谓道德?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道德”一词,在汉语中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一书。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在古代,道被分为天道、地道、人道三个方面,人道意义的道字与伦理是相通的。“德”与“得”在原始的意义上是不分的,后来人们才发现得有好的得,也有坏的得。在殷末周初,人们意识到了不同的得具有不同的意义。周人特别强调“敬德”,即必须使得与心相联系,得必须是无愧于心的得。孔子《论语》云:“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钱穆先生的注解:“本者,仁也。道者,即人道,其本在心。”在当时道与德是两个概念,并无道德一词。“道德”二字连用始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道德二字联起来组成一个词,就是把外在的道或规则有得于己,使之化成自己的内在品质,这也就是道之德。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有多方面的条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首先,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得以产生的客观条件。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只有形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才会产生道德。清代学者章学诚曾经说过,“三人居室,而道形矣”,其意思无非是说,人之道产生于最原始的人伦关系。一人居室,不与他人发生关系,当然也就无所谓伦理道德。二人居室,如果没有第三者,道德的评价也无由产生,因而也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人伦关系。当三人在一起的时候,情况就大大地不同了。三人为众,始为社会之雏形,所以伦理道德就应运而生了。其次,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当人们认识到自己作为社会成员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意识到自己与他人或集体的不同利益关系以及产生了调解利益矛盾的迫切要求时,道德才得以产生。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的。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明显的阶级性,这是道德的一般本质。除此之外道德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又有着自身的一些特点:一是稳定性,一定社会的道德意识是相对稳定的,只要经济基础不变,道德的核心原则也不变,而且能够代代传承,并形成本民族独特的道德精神。二是规范性,道德用以调节人际关系,指示人们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因此同法律一样,是社会生活中的规范性力量,但这种规范性力量主要是靠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良心机制发挥作用。三是实践性,道德与上层建筑中的其他因素不同,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的掌握现实世界的特殊方式,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个人而言,不但要求“内化于心”,也要求“外化于行”。四是社会性,道德贯彻于人类社会的始终,存在于各种社会形态,遍及社会各个领域,渗透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五是层次性,道德规范之间有不同的层次,有根本性的道德规范,即道德原则;也有建立在道德原则基础之上的次一级的具体的道德规范。
人类最初的道德是以风俗习惯等形式表现出来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道德逐渐从风俗习惯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意识形式。道德的功能集中表现为,它是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实现自我完善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道德往往借助于道德观念、道德准则、道德理想等形式,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并提升个人的道德境界。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是道德发挥作用的重要力量。道德通过善恶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协调着社会关系,使人们的行为由“实然”向“应然”转化。
综上所述,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道德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维系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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