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随卦第十七《随:元亨,利贞,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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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隨卦第十七·隨:元亨,利貞,无咎。

【译文】《随》卦象徵随从:至爲亨通,利于守持正固,这样必无咎害。

【注释】①随——卦名,下震()上兑()。案,“随”字,《说文》:“从也”;此卦下震上兑,含有内动外悦,人愿随从之义。《集解》引郑玄曰:“震,动也;兑,说也。内动之以德,外说之以言,则天下之人咸慕其行而随从之,故谓之‘随’也。” ②元亨,利贞,无咎——此谓物相随从之时,必至爲亨通、利于守正(“元亨,利贞”义参见《屯》卦辞译注),故无所咎害。《正义》:“‘元亨’者,于相随之世,必大得亨通,若其不大亨通,则无以相随,逆于时也;‘利贞’者,相随之体,须利在得正,随而不正,则邪僻之道,必须利贞也;‘无咎’者,有此四德乃无咎,以苟相从,涉于朋党,故必须四德乃无咎也。”

【说明】 程颐分析卦名“随”之义有三端:一是“君子之道,为衆所随”;二是“己随于人”;三是“临事择所随”。并指出:“凡人君之从善,臣下之奉命,学者之徙义,临事而从长,皆‘随’也。”(《程传》)《折中》以爲卦中上下象及诸爻居位,均反映刚下于柔之义,犹如“以贵下贱,以多问寡”,故名爲“随”;并曰:“然则卦义所主,在以己随人;至于物来随己,则其效也。若以爲物之所随爲卦名之本义,则非矣。”此两说并可参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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