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妻张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李英妻张氏》人物故事小传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李英妻张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李英妻张氏》人物故事小传

张氏,其夫李英在京城任职,她自己留居潍州。贞祐元年,元兵攻陷潍州。她家也来了一批元兵,张氏便给他们全部家产想求得宽恕,但元兵说她乃官宦之妻,应再为夫人。张氏誓死不依,于是被害。

〔正 史〕

李英妻张氏。英初为监察御使,在中都,张居潍州。贞祐元年冬,大元兵取潍州,入其家,张氏尽以所有财物与之。既而,令张氏上马,张曰:“我尽以物与汝,犹不见赎邪?”答曰:“汝品官妻,当复为夫人。”张曰:“我死则为李氏鬼。”顿坐不起,遂见杀。追封陇西郡夫人,谥“庄洁”。英仕至御使中丞,有传。

《金史·列女传》

[注 释]

①监察御使:官名,隋始置,品秩低而权限广。②中都:古代对都城的通称,此处指金国都城,即今北京的前身。③潍州:州名,治所在今山东省潍坊市。④贞祜元年:公元1213年。贞祜:金宣宗完颜珣年号,公元1213—1216年。⑤既而:犹已而,不久的意思。⑥见赎:与后面的“见杀”一样,由“见”构成被动结构。分别为“受到宽恕,可以赎罪”和“被杀”之意。⑦御使中丞:官名。汉代为御使大夫之佐,唐宋御使大夫常缺位,由中丞代行其职。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