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士美
丁士美,字邦彦,号后溪,南直隶清河(今江苏清江)人,为人缜密、端重,以道义自持。在官学读书时,年少,诸学生都欺负他,把官府发给他的那份钱粮瓜分了,丁士美没有任何表示。嘉靖二十八年(1549)八月,丁士美考中乡试,名列第19名。这年,他年二十有九。但在来年的会试中,丁士美落第了。嘉靖三十二年、三十五年,他又两次赴京参加会试,都名落孙山。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会试如期举行,丁士美第4次步入礼部贡院考场。初九、十二、十五日3场考试下来,三河(今属河北)人蔡茂春夺得会元,丁士美也榜上有名。
三月初五殿试,试时务策1道,黄昏时交卷。吏部左侍郎兼学士李玑、太常寺少卿兼学士严讷等评判试卷,挑出10份上乘佳作,排定名次,送呈当朝天子世宗皇帝裁决。丁士美的卷子入选,但不是第一。世宗御览,对第一份不太满意,遂往下翻,阅及丁士美的卷子,只见开卷便道: “帝王之致治也,必君臣交儆而后可以底德业之成,必人臣自靖而后可以尽代理之责。”世宗大为欣赏,用朱笔圈了“君臣交儆”、“人臣自靖”8个字,在卷首朱书“第一甲第一名”6个大字。
丁士美成为明代第61位状元。
这年,他年三十有九。
此科进士共303人,会试时的第一名蔡茂春名列第二甲第四名。
丁士美大魁天下,京师有个贵族想把女儿许配给他,请人说合。这是若干新科状元求之不得的好事,丁士美却婉言谢绝,他的名声因此更响。
中状元后,丁士美入翰林院为修撰,掌修国史,累官至吏部左侍郎,兼侍读学士。死后,朝廷追赠礼部尚书,谥“文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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