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拒斥中一以贯之·儒学特质的形成与强化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在拒斥中一以贯之·儒学特质的形成与强化

孔子创立的儒学,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这些特点,基本上为后来的儒家学者所继承,并不断发扬光大。

重视现实,以人为本

孔子虽然讲天命,强调在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有着一种巨大的客观力量在起作用,但他更重视对人的研究,把人作为自己思想体系的出发点和归宿。他很少讲天道,认为那是虚无缥缈的事,也不轻易谈鬼神。他说:“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毕生致力于对人道的探求。所谓人道,就是处理社会上人与人关系的准则,治国作人的道理。

《论语》二十篇,篇篇谈如何做人:如何对待别人,如何对待自己,如何治理人民。把这些做人的道理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仁”。孟子说:“仁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仁就是人之所以为人。人的价值是什么? 怎样才算一个真正的人、高尚的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孔子的儒学主要是人学,即通过研究人的价值、思想、行为以及人与人关系的调适使社会和谐发展的学问。他用理性的目光审视着整个社会,探讨修身治国的最佳理论,在全面总结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仁学体系。经孟子、荀子、韩愈、张载、二程、朱熹等人的继承和发扬,儒学的人学特质不断强化,并形成了中国文化实用理性的思维方式。所谓实用理性,是区别于经验感性和思辨理性的一种思维方式。它首先指的是一种理性精神或理性态度。……这种理性具有极端重视实践的特点。即它不在理论上去探求、讨论、争辩难以解决的哲学课题,并认为不必要去进行这种纯思维的抽象。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妥善地处理它。(参见李泽厚《孔子再评价》,载《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二期)

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支配下,一般儒家学者都与消极遁世的道家(教)、主张修行出世的佛教划清了界限。他们致力于在平平常常的现实世界构筑理想的殿堂,实现其主体人格的伟大价值。“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贺知章《咏柳》)自然界的万千变化是自然造化的结果,而非上帝、神仙所为。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则主要依靠三纲五常、仁政德治等现实政治、人伦的力量去实现。

儒家注重现实、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造成了中国政治哲学、历史哲学、人生哲学等人文科学的发达,取得了用理性的眼光研究社会、历史、人生等问题的重大成就,但也造成了儒学偏重社会、轻视自然的弊端。为回答春秋时期社会变革的重大现实问题而由孔子建立起来的儒学,其重心放在社会的治理、历史经验的总结、人伦的完善等问题上,对于“性”与“天道”等纯哲学的抽象以及自然奥秘的探讨等问题则较少涉及。在孔子之后,儒家中虽然不乏“博通众流百家之言”,知识广博的大学者,哲学思辩的水平也不断提高,但逻辑学及自然科学的不发达已成定局,积重难返了。

山东曲阜孔庙

追求至善,以学易道

孔子的儒学以“仁”为核心,以修养道德、止于至善为人生追求,以建立“大道流行”、“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为目标。孔子从建立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出发,为封建统治阶级制定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是一切志士仁人的行为准则,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乃至全社会人与人关系,使之安定有序的有效思想武器。孔子明确宣称,他一生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论语·述而》),就是为了追求社会的真谛,寻找救世的良方,并力图“以其学,易其道”,用自己的理论去改变“天下无道”的局面,实现“天下大治”。他周游列国,游说诸候,虽到处碰壁,仍志向不渝,“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子罕》)。孔子的这一治学宗旨深为其后学所继承,“耻一事不知”的儒家学者,对真与善的追求是合而为一的,而善的地位更为重要。明代大儒王阳明的弟子们曾经概括了“王门四句教”:“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是儒学伦理中心主义的知识论的集中体现。正因为儒学坚持了“为万世开太平”的治学宗旨,并为封建统治阶级提供了一个日臻完善的思想体系,所以儒学从汉武帝至明清,一直居于正统官方思想的地位,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影响。这种以追求至善,服务社会为目的的治学宗旨,把哲学、伦理、政治紧密地结合在一块,以伦理道德问题为中心,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为主要课题,以三纲五常为圭臬,强化了封建道德,有力地维护了封建统治,它自身也在统治阶级的支持下不断发展,深入人心。但由于受到统治阶级的过多干预,所以其发展也受到众多限制,难以冲出传统观念的牢笼而更新较慢。

天人合一,贵和求中

儒学认为,天、地、人是一个相互协调的整体。《易传》称:“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人在自然的变化之前加以引导,天不违人;人在自然变化之后顺应自然,人不违天。人能掌握自然规律,“制天命而用之”(《荀子·王制》)。天人各有其道。“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刘禹锡《天论》上)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人因为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知天之理”,故可以“相天”、“裁天”、“胜天”、“善动以化物”、“以人造天”。“天之所死,犹将生之;天之所愚,犹将哲之;天之所无,犹将有之;天之所乱,犹将治之。”(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

山东曲阜衍圣公府(孔府)大门

儒家认为,宇宙间的一切,包括天、地、人都服从一个共同的规律,此即“理”。这个理在不同事物中有不同的体现,此即分殊。这个理既是宇宙的本体,又是人类道德之源。“道之大原出于天”,“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礼记·中庸》)。人性是天所赋予的,循性而行即为正道,教化的目的即循道前进。所以,人们通过“尽心”、“知性”即可“知天”。人们认识的任务就是“穷天理”,明“至善”,通过“存天理、去人欲”的修养功夫,用“至善”的“天命之性”变化“气质之性”,用“知觉从义理上去”的道心去克服迁于物欲、为情所累的“人心”,从而实现自己道德品格的升华

儒家的天人合一理论是为现实社会服务的,天人合一、天人协调是人类合一、社会协调理论的依据。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主张用正确的意见去克服错误的意见,从而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统一和谐。为了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孔子提出了“中庸”的原则,要求人们恰如其分地执行以仁义礼智为核心的各种道德规范和礼仪制度,既要做到,又不要过分。孔子在这里提出了哲学上的“度”的问题(详见本编第一章),并没有多少折中调和的意思。实际上,孔子是反对折中调和的。他认为那种貌似公正而没有是非观点的好好先生是败坏道德的小人(见《论语·阳货》)。奉行中庸之道,坚持按照各项道德规范去做的人,就是“仁人”、“君子”。

孔子之孙子思在《中庸》中充分发挥了孔子的中庸思想,把中庸从方法论提高到世界观的高度:“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认为“中”与“和”是宇宙的最高法则、必须通过对“中”、“和”原则的体认和践履,实现人类社会及天地万物的和谐发展。此后,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道学家的“天理”、“人欲”说,都是儒家贵和持中思想的表现。它要求人们一切按封建礼仪制度办事,使整个社会上下有序、安定和谐。

儒家的天人合一、贵和持中包含着把宇宙、人类社会看作一个完整系统的思想,闪耀着辩证法的光辉。它不仅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巩固和发展,对中华文化传统的形成与延续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于我们今天正确处理天人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另一方面,由于“合一”、“中和”思想否认根本性的变革,反对打破旧的平衡,又对思想及社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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