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外交文化·“门户开放”政策
中日甲午战后,美国首创对华“门户开放”政策。188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向列强各国提出“门户开放”主张,送英、法、德、俄、日、意六国政府。基本内容为:1.各国在中国的任何所谓势力范围或租界内投资事业或既得利益,他国不得干涉。2.各国运往上述势力范围口岸的货物,均按中国现行关税率收税,税款由中国征收。3.各国对进入自己势力范围的他国船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船舶的港口税。1890年美政府又发出第二个“门户开放”政策照会,重申“机会均等”原则。美国“门户开放”政策一方面旨在维护列强在势力范围的权益;另一方面在中国面临列强瓜分的情况下,客观上起到了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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