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图存—明清之际的儒学·顾炎武·社会政治思想
顾炎武批评宋明理学家“置四海困穷而不言,终日讲危微精一之说”。在社会政治思想上,他直接从“人道”入手,他说:“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日知录》卷七,《子张问十世》条)“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为天子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为……。圣人者,因而用之,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亭林文集》卷一,《郡县论》五)理学家们有时也谈“人道”,可那是经过净化了的“人道”,是一种“纯乎天理之公,而无一毫人欲之私”的“人道”。顾炎武承认自私心是“常情”,要统治者顺乎自然,任其发展。
顾炎武反对超经济的权力干涉,主张利尽山泽而藏富于民。从思想渊源上说,这是儒家民本思想与道家“吾无为而民自富”思想的结合。惟其以自私自为作前提,则打上了不同于中古封建思想的时代印记。他说:
“今天下之患,莫大乎贫。用吾之说,则五年而小康,十年而大富。且以马言之:天下驿递往来以及州县上计京师,白事司府,迎候上官,递送文书,及庶人在官所用之马,一岁无虑百万匹,其行无虑万万里。今则十减六、七,而西北之马骡不可胜用矣。……他物之称是者不可悉数。且使为令者得以省耕敛,教树畜,而田功之获,果蓏之收,六畜之孳,材木之茂,五年之中必当倍益。从是而山泽之利亦可开也……。今有矿焉,天子开之,是发金于五达之衢也;县令开之,是发金于堂室之内也。利尽山泽而不取诸民,故曰:此富国之策也。”(同上,《郡县论》六)
顾炎武提出的富国之策很简单:一在简政便民,二在开发资源。其前提是统治者废除超经济的干涉和剥夺,放权给地方和人民,让人们自私自为地从事经济生产。这样,国家就会“五年而小康,十年而大富”。
顾炎武的社会政治主张,是要摆脱封建君主的集权政治,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地方自治。它既是世官世守的宗法组织,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他以为只有这样的政体,才能使人民的自私自为得到可靠的保证。他认为,郡县制自宋以后,逐渐出现“其专在上”的弊病,致使民生日贫,国势日弱。他引证陈亮的话说:“五代之际,兵、财之柄倒持于下,艺祖皇帝束之于上,以定祸乱。后世不原其意,束之不已,故郡县空虚而本末俱弱。”(《日知录》卷八,《法制》条)宋朝开国之初,鉴于五代之乱,削除藩镇,收回地方兵、财大权,矫正了尾大不掉的弊病。后世君主为巩固其“一人而私天下”的特权,设置名目繁多的科条文簿、监司、督抚之类,用以控制和约束地方。结果,地方力量日弱一日,从而也影响了国家的实力。依顾炎武的意见,宜削弱君主权力,实行郡县守令世袭制,并予以辟官、为政、理财、治兵的权力。这样,可以使郡县守令像管理家事那样尽其责任。这是一种类似小邦封建的政治主张,这种主张反映了力量微弱的市民阶层的愿望。虽然其用意在发展“天下之私”,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他把这建筑在君主自动放弃专制权力的基础上,不仅毫无现实性,而且就其主张实行郡县守令世袭制来说,毋宁说是一种历史的退步。
顾炎武著《生员论》,指出天下生员不下五十万人,与胥吏勾结,武断乡里,一切杂泛之差及科派之费皆取之于民,而一登科第,即攀援声气,依傍门户,结成一种“朋比胶固,牢不可解”的官僚势力。顾炎武认为,“国家之所以常治而不乱者,人材也”。而在现行的生员制度下,士子唯习场屋之文以邀功名,是造就不出用世之才的。因此,他主张废除科举制度,实行唯才是用的选举制度。他提出“天下之人皆得举而荐之”的选举原则,以及按人口比例推选人才的选举法,带有明显的民主性质。这种主张在十七世纪提出是很有胆识的。
顾炎武的民主思想因素还表现在肯定下层人民“不治而议论”的正当性,以为国家治乱决定于社会有无“清议”—正直的舆论。他颇尊重民意,以为考察民意可以知政治得失及人才邪正。孔子曾说:“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顾炎武对此有所发挥,说:“‘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然则政教风俗苟非尽善,即许庶人之议矣。”(《日知录》卷一九,《直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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