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奴隶制的覆灭
罗马历史的早期阶段,为传说中的七个国王(勒克斯)统治的所谓王政时代(约前753—前509年),这个时期氏族公社趋于解体,建立了奴隶制国家,贵族、平民、奴隶阶级已经形成。公元前509年,废除王政,成立了奴隶制贵族共和国。平民与贵族展开了历时两个多世纪的斗争。
到公元前三世纪中叶,平民取得了公民权,废除了债务奴隶制,罗马奴隶主不能再奴役本族平民,就从事对外掠夺奴隶的战争。到公元前二世纪中,先后征服了整个意大利半岛、西西里、希腊和地中海其他沿海地区,取得了地中海的霸权地位。在被征服地区设置行省,进行横征暴敛。每当战争发生,奴隶商就随军出动,就地收买战俘。有的城市被征服后,全城人口被出卖为奴隶。债务奴隶制在罗马虽经废除,但意大利各地没有罗马公民权的居民和各行省的居民,在包税商和高利贷者的重重盘剥下,沦为债务奴隶的日益增加。横行地中海各地的海盗,又经常把拐掠来的人口出卖为奴。于是,大量奴隶源源流入罗马。各个城市都有奴隶市场,奴隶价格低贱。在罗马和意大利,奴隶人数超过自由人数。至此,罗马奴隶制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罗马的奴隶分属不同的主人,有属于国家的,也有属于私人的。国有奴隶大多用于修建道路、河渠和公共建筑物,少数充当狱卒、皂隶、行刑吏等、私有奴隶广泛应用在农场、矿山和家庭中。奴隶主建立了许多大庄园,使用奴隶种植葡萄、橄榄、谷物,经营畜牧业等,产品在市场出售,排挤小农,使大批小农破产。矿山属于国家,由租户使用奴隶开采。在富有的乃至中等的罗马家庭中都有很多奴隶充当仆役,或从事家庭手工业。此外,希腊和东方各地被征服后,有不少具有文化和技能的人沦为奴隶流入罗马,充当奴隶主的教师、乐工、医生等。他们对于罗马的文化发展起了很大作用。奴隶还被当做一种娱乐工具。奴隶主选拔强壮勇的奴隶作为角斗士,驱赶他们在园形剧场中互相角斗或同野兽搏斗。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极其残酷。奴隶被看作是会说话的工具,与牲口同列:在法律上不承认他们有人格、有婚姻和家庭的权利。奴隶主对奴隶有生杀之权。
奴隶主的凶残压榨,激起奴隶的反抗,不断爆发起义。其中规模最大的有公元前137年西西里起义,公元前73—前71年的斯巴达克斯起义。大规模的奴隶起义震撼了罗马奴隶制的基础。从公元三世纪起,社会经济转向衰落,政治军事混乱,奴隶制陷入危机。四世纪末,外族不时入浸,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标志着罗马奴隶制的最后覆灭。
罗马奴隶制覆灭的根本原因是奴隶制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劳动者的奴隶是生产力的主导要素,这时,他们对于强制的奴役劳动已经完全失去积极性,而这种强制也已经到了最大的限度,这就注定奴隶制的必然灭亡。这个典型的历史结局告诫人们:搞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必须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条基本规律,作为行事决策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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