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御史周尹为榷茶表实情被诬
榷茶,即茶叶官卖制度。在宋代由政府直接经营的商品有茶、盐、矾、香料等,而其中茶的利润收入居首位,它是宋代最重要的专卖品,是政府重点聚敛的目标,对茶的管理比之盐的管理也就更严。然约束愈严,冒禁愈繁,即使对犯者施以严刑重诛,也不能维持其垄断地位。
茶叶官卖制也带来一系列弊端。价格不合理,收购价偏低,名为平价,实则夺之,茶农怨恨,说:“地非生茶,实则生祸。”把种茶业视为祸根,毁伐茶树,逃亡,投死者多有之。
官府垄断茶叶专卖的管理体制,集中反映一个“禁”字,以此打击茶农和商人。茶法规定私贩茶叶者全部没收,并依茶的价值大小再论罪;茶农如毁坏茶树,按茶的常年产量计值论罪;主管官吏私以官茶贸易,价值及至一贯500文者,处死。而禁榷带来最大的恶果,便是把茶业经济“禁死”了。因此,宋朝廷内部的不少臣僚,主张驰禁,有的上书,有的献策,有的还写出论茶法利害的专著,力主把专卖制改变为通商制,允许茶农和商人直接交易,政府只收税钱而已。改革茶业管理体制,成为统治集团中一部分人的呼声。在这种背景下,宋神宗(赵顼)对这个问题引起重视,他于1077年,(即神宗熙宁十年)九月十六日,派尚书屯田郎侍御史周尹,到四川去作实地调查研究,调查以后,并写成上报朝廷书,即调查报告。
周尹给神宗的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是:“在四川,茶农为政府压价收购和压低斤两叫苦。在销售地熙秦(陕西、甘肃)一带官府出售的官价太高,加上搬运费用过大,茶叶堆积日久,风雨损烂,弃置道左,同于粪壤。民间犯法不能禁,刑罚与日俱增,害及数千里。这次受命入蜀,深有体会,根据事实,还是允许民间通商买卖为宜,有利边远地区的安定”。
周尹的上书,虽然实地调查,言之有实,结论正确,遗憾的是,朝廷不仅没有采纳,反被诬以“所陈疏谬”为名,把他的侍御史官职降为提点湖北路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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