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李斯传》·[唐]曹邺》原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唐]曹邺

一车致三毂,本图行地速。

不知驾驭难,举足成颠覆。

欺暗尚不然,欺明当自戮。

难将一人手,掩得天下目。

不见三尺坟,云阳草空绿。

《李斯列传》比较详细地记叙了秦代政治家——李斯在战国末期入秦后,如何从一个吕不韦的舍人,逐渐晋升为秦国丞相的历史。其中既记载了他如何协助秦始皇迅速统一六国、焚书坑儒的史实,也记叙了秦始皇死后,他怎样追随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秦始皇的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以及他本人被赵高所杀,未得善终的历史。诗人曹邺读《李斯传》这首咏怀诗,抒发了激愤之情,具有耐人寻味的新颖性和深刻性。从结构上看,简括而谨严,没有枝蔓,没有铺排,十分凝炼。

诗的发端两句,先以车轮为喻,借具体物象来展开议论。“本图行地速”,本来的意图是求快,是否能达到目的呢?紧接的两句“不知驾驭难,举足成颠覆”承上展开议论,认为这样设计的三轮车是难以稳固前进的,因而达不到“速”的目的。一个“成”字,加深了诗的韵味,为后边的议论、感叹作了铺垫。前四句为一节,而一节中每两句各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

五、六句,指责之情、讥讽之意已十分明显。李斯入秦后,为什么能从一个客卿迅速上升到十分显赫的地位?这里有一个从“欺暗”到“欺明”的过程。他从幕后为加强秦国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献计献策,转向幕前去焚《诗》、《书》,禁私学。“自戮”是他多行不义的必然结果。一个“当”字显出锋锐,抒发了诗人极为愤怒的情感。

“难将一人手,掩得天下目”为全诗的主旨所在。这两句诗的哲理,首先表现在它的深刻性。揭露了封建统治者一方面加强专制主义统治,另一方面又企图遮掩其罪行。其次是它的形象性。李斯在他的政治生涯中干过许多伤天害理的勾当,诗人用这样一个十分形象的句子,不仅锋利机警而且妙趣横生。此外,这种议论具有民主色彩,在封建时代也是有进步意义的。

全诗的结尾,诗人以李斯的悲惨下场作为结束,显得格外入情。“云阳”是李斯被处决的地方。据《盐铁论·毁学》中记载:“李斯相秦,席天下之势,志小万乘,及其囚于囹圄,车制于云阳之市。”后来“云阳”也就成了典故之一,戏曲、小说常用以称行刑的地方。李斯墓上的草绿了,但这丝毫改变不了他寂寞的悲惨的结局。这里的“绿”并不意味着生机与希望。结尾的“韵外之致”是引人深思的。

总之,这首诗重在议论,虽然以言志为本,但“不迫不露”,做到了议论精当,耐人寻味,表现出诗人非凡的才能。诗人曹邺有许多作品,其诗能反映现实,揭发矛盾,对封建统治者有所讽刺,在晚唐诗歌中是颇具特色的。他的诗篇面对社会、面对人生,继承和发扬了我国诗歌讽谕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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