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谭嗣同
终古高云簇此城, 秋风吹散马蹄声。
河流大野犹嫌束, 山入潼关不解平。
诗人一八八二年春从浏阳动身,秋天,路经潼关,到达甘肃兰州他父亲的任所。这首诗就是诗人赴兰州途中经潼关时所作。
潼关,在陕西省潼关县,关城雄踞山腰,下临黄河,扼秦晋豫三省要冲,形势十分险要。古往今来,有多少歌咏潼关的诗,可是,在当时年仅十八岁的青年诗人笔下的这首诗则气势不凡,体现了诗人的诗风特点。谭氏的诗风粗犷雄浑、豪迈遒劲,是狂飙式的。内心所郁积的忧愤苦闷在诗人胸中挣扎欲出,表现在诗中则成为一种高昂的呼喊,悲壮而苍凉,具有特别激动人心的艺术力量。
诗的开篇就气势不凡,题目是“潼关”,但开篇并不直接写潼关,而是写“高云”、“秋风”,为更好地写潼关打下铺垫,这是烘云托月的手法。从古到今高云簇城,托出了潼关关城雄踞高山山腰的景观。第二句又通过写秋风再次突出潼关的险要,因为关城地势高,秋风才会疾速凶猛以致吹散马蹄声,只听见风的呼号。这里无一字直写潼关,但却处处突出潼关的险峻地势。
三、四两句进一步透过壮阔险峻的背景把潼关写活了。黄河奔流在广阔的原野上还嫌受拘束;山脉进入潼关以后,所有的山峦都突兀高峻,不再有平缓的山势,下知道什么是平坦了。在这里,诗人把写景和言志巧妙地交织在一起,寄托了诗人的远大抱负。这后句语意双关,表现了诗人如大河一样奔泻千里的雄心,如高山 一样,阔大、奇拔的壮志。
这首诗景色壮阔,寓情于景,语言自然、朴素,感情真挚。整个诗象一股狂飙,散发着一股粗犷的雄风。用词极为准确、生动、形象,豪迈遒劲,读后使人振奋,艺术感染力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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