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出北郭门行
驾出北郭门,马樊不肯驰。
下车步踟蹰,仰折枯杨枝。
顾闻丘林中,噭噭有悲啼。
借问啼者出,何为乃如斯?
亲母舍我殁,后母憎孤儿。
饥寒无衣食,举动鞭捶施。
骨消肌肉尽,体若枯树皮。
我空中室,父还不能知。
上冢察故处,存亡永别离。
亲母何所见,泪下声正嘶。
弃我于此间,穷厄岂有赀?
传告后代人,以此为明规。
这是一首文人乐府诗。作者阮瑀为建安七子之一,诗作风格质朴,受汉乐府和
古诗十九首的影响较深。他的这首诗题材与乐府民歌《孤儿行》相近,作者叙述自己亲眼所见的一件事:孤儿因受到后母的虐待,身心皆为摧残。他的写作目的很明确, “传告后代人,以此为明规”,亦即意在疗救世道人心。
后母虐待丈夫前妻生子,这在过去是常见的家庭问题。如果我们想得稍微深一点的话,或许可从这种现象的背后看到人性的某种弱点。印度诗哲泰戈尔是赞美母爱的歌手,可他看到母亲们也许会有弱点。《新月集》中的《同情》借孩子的口问妈妈:如果我不是你的孩子,而只是小狗小鹦鹉的话,妈妈会怎样对待我呢?遗憾的是阮瑀诗中的这个后母,对待丈夫前妻的孩子,还不如对待小狗小鹦鹉。她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可在谴责之后又能引起人们关于人生道德职责的更深一层的思考,这就是此诗所提供的主要启示。
阮瑀善撰章表书记,当过曹操的记室。这首诗叙述利落,文简意达,仍可见出他的特长。全诗可分为三个小层次。第一个小层次从开头到“何为乃如斯”,作者交代发现事件的经过,是全诗的引子。第二个小层次从“亲母舍我殁”到“穷厄岂有赀”,孤儿哭诉受后母虐待之苦和思念亲母之情。第三个小层次就是最后两句,作者说出自己的写作目的以强化主题。
先看第一层, “马樊不肯驰”, “马樊”指马儿因负载过久而疲倦。 “噭噭有悲啼”, “噭噭”是哀哭的声音。作者没有一开始就进入中心事件,而是从事件发现的经过写起,写自己驾车出游北郭门外,因马儿疲倦而歇下车来,踟蹰丘林,仰折杨枝,方才发觉孤儿的啼哭声。这种写法比较自然,能突出事件的真实性。诗人自己出场当证人,更能令读者信服。后来的诗人如杜甫的、白居易都继承了这种写法,杜甫的《石壕吏》、《新安吏》等诗,白居易的《宿紫阁山北村》,都是从自己发现事件的经过开始叙述。另外, “驾出北郭门,马樊不肯驰。下车步踟蹰, 仰折枯杨枝”这四句诗所描写的场景,可能受到《
离骚》的启发。《离骚》中有这样几句: “饮余马于咸池兮,总余辔乎扶桑。折若木以拂日兮,聊逍遥以相羊。”当然阮瑀这里完全是写实的,不同于
屈原的浪漫想象。
正当诗人踟蹰丘林,仰折杨枝,为某种诗意的情景所吸引,准备捕捉更美的诗境时,孤儿的噭噭啼声转移了他的情绪,他从欲为自己抒情转向替孤儿鸣不平,这表现了诗人可贵的社会责任感。诗人就该如此,既能捕捉美的事物,也能揭露恶的现象。
听到噭噭悲啼之后,诗人就寻问孤儿,从而引出孤儿的哭诉,这就是第二个小层次。这一层共十二句,全为哭诉之语。或一句叙一事,或两句叙一事,利落分明,语简意达。其中诉述后母恶行有六句: “饥寒无衣食,举动鞭捶施。骨消肌肉尽,体若枯树皮。藏我空室中,父还不能知。”这是全诗中最着力的地方。前两句概括叙述,后四句突出细节。描写孤儿瘦骨伶俜之状,用“枯树皮”来形容,是作者的创新之语。写后母藏孤儿于空室,生父回家竟不知晓,这个细节选择得很好,以它的特殊性证明了诗中事件的真实可信。
叙述后母恶行的这六句诗,按照事件的恶劣程度排列,从衣食的克扣到鞭打,最后发展到将孤儿关闭空房,不让他父亲知道。后母的行事一件比一件恶劣,读者在愤慨的同时,更加深了对孤儿的同情。最后自“上冢察故处”到“穷厄岂有赀”,更写孤儿哀哭悼念亡母,恐惧未来那无所依恃的生活,暗示读者孤儿的处境仍在恶化。这样,篇末“传告后代人,以此为明规”这个警诫就来得更有力了。
阮瑀这首诗在题材上受乐府民歌《孤儿行》的影响,但因为一是五言体文人乐府诗,一是杂言体民歌,所以两诗特点不同。总的看来,阮瑀诗在材料剪裁和语言运用上有它的长处。《孤儿行》叙事铺排,罗列了许多具体的细节,好处是生动有意味。但也因此而使得结构松散,重点不突出,过于琐碎质实。《驾出北郭门行》则很巧妙地选取同一种时间和同一场景,让孤儿在这个典型的场景即丘林中他母亲的冢边向作者和读者讲叙自己辛酸的故事。这样,作者为所有材料找到一条中轴线,使情节显得很完整,场景也很突出,尤如一出短戏。在叙述受虐待的情节时,阮诗有细节叙述,也有概括叙述,重点比较突出。
语言运用上,《孤儿行》因为是民歌,又是杂言诗,所以口语味很重。如“大兄言办饭,大嫂言视马”、“怆怆履霜,中多蒺藜。拔断蒺藜,肠月中,怆欲悲”、 “瓜车反覆,助我者少,啖瓜者多”,这些口语味浓的语言,使情态声口皆真。而《驾出北郭门行》则因为是文人五言诗,语言要求符合诗歌的体裁,应该简练雅洁,阮瑀作到了这一点,但也因此失去了口语的生动感。总之,阮瑀此诗是对乐府民歌体的加工,得失皆由此而生,但后世文人写作叙事乐府诗,都继承了阮瑀这种写法,所以此诗在文人乐府诗的历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