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
自古无殉死,达人所共知。
秦穆杀三良,惜哉空尔为。
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
临殁要之死,焉得不相随?
妻子当门泣,兄弟哭路垂。
临穴呼苍天,涕下如绠縻。
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
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
生为百夫雄,死为壮士规。
《黄鸟》作悲诗,至今声不亏。
人类文化的发展,是踏着历史的足迹而前进的。历史上不断地发生种种复杂事件,分别有其不同的善恶是非的意义。在当时的条件下或因条件所限,或因功利的需要,或因角度的差异,于是产生了不同的评论和认识。后来人又借助于前人的评论和认识,结合自己的实践和需要,又产生了新的评论和见解。代代承继而又代代创新,历史上同一样事件便有多种多样的见地,人类文化遗产便是这样发展下来。咏史、怀古之作便是这道文化长河中的一个小小的部分。它一面保留历史事件的躯壳,另一面又流动着时代生活的血液,活跃着时代的生命。否则,只重复历史事件本身而没有新的发明,就不是有价值的作品。
王粲这首诗所咏的本事在《左传》和《史记》等书中已有详细记载,诗经中《黄鸟》三章是专就此事而作的。公元前622年秦国国君秦穆公任好死了,子车氏的三弟兄奄息、仲行、鍼虎原是当时英俊出众的人才,却被拉去殉葬,秦国人痛惜他们,为他们唱出了三章挽歌。这是《黄鸟》三章的角度。《左传》中实录此事之后,尖锐批评秦穆公“死而弃民”, “难以在上”。这又是一种角度。《史记》中具体举出穆公死后,殉葬者达177人之多,子车氏三良亦在其中,由于这样残暴行为,完全违背先王遗德重法的传统,所以秦穆公不可能取得诸侯信服成为当时盟主。《史记》这样评论便更有理论性和逻辑性。三良殉死这个历史事件到了王粲手中,又有新的理解。 《文选》五臣注指出,魏武帝曹操常因“己事诛杀贤良,故托言三良以讽之”。显然,王粲吟咏此事有着明显的现实针对性。在史实材料的使用上,与《诗经》、《左传》、《史记》的角度都不相同。王粲咏史,在于斥责秦穆不恤人才的残酷,同时赞盛三良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由于附着了现实的精神和创作上的新角度,这首诗所咏的史实便有了新的生命,获得了流传的力量。
诗的开篇便明确指出:自古以来所有有识之士都是鄙弃残酷的殉葬制度的,秦穆公以三良为自己殉死这件事只给后人带来了无穷的遗憾。王粲不写“三良殉秦穆”,而写“秦穆杀三良”, 强调了个“杀”字。杀与殉死角度不同,态度有别。这里,揭露统治者是屠杀生灵,而被杀者又是俊良之才,其残酷之状可知!杀了以后,于自己无益,于人有害,于事无补,只落得个“空尔为”!其愤慨之情可知。接下来,作者没有从正面揭露秦穆如何惨无人道,而是用两相对照的描写来显示殉死制度的残酷。一方面是死者知思报主,视死如归的坦荡胸怀,另一方面是死者家属呼天抢地痛不欲生的悲惨场面。忠心事主,本应受到君主的恩赐,可事实上得到的是灭顶之灾。通过强烈的对照,这位“临殁”还要人从死的秦穆公,其残暴的特征便不言自明了。这样写比起《左传》或《史记》中指出秦穆公不是好君主,不能成就霸主事业能更耐人思索。
王粲这首诗另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热烈地赞扬子车氏三兄弟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高尚气概。当然从今天看来,殉死终不算得怎样英雄。但是在二千年前的历史环境下,其前提条件是不得不死的。所以在临死之前的具体态度却能区别死者的人格力量。作者指出子车氏兄弟有自己的明确志向: “人生各有志”;不论处境如何总要坚持自己的追求: “心亦有所施”。那么他们的志向和追求是什么呢?就是忠君报主。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道德规范。在当时这是一种十分崇高的精神。所以作者热烈地赞美他们“生为百夫雄,死为壮士规”!当然,忠君报主这种观念已经十分陈旧了,但是赞美人要有自己的志气,有自己的追求,身体尽管被摧残,仍然要有自己的精神价值。从这样的角度去认识,欣赏王粲这首咏史诗,仍然有深刻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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