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国语》·襄王不许请隧
(周语中)
晋文公既定襄王於郏
【1】,王劳之以地
【2】,辞
【3】,请隧焉
【4】。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 以为甸服
【5】, 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 以备百姓兆民之用
【6】, 以待不庭不虞之患
【7】。其余, 以均分公侯伯子男
【8】,使各有宁宇
【9】, 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
【10】?内官不过九御
【11】,外官不过九品
【12】,足以供给神祗而已
【13】,岂敢厌纵
【14】其耳目心腹
【15】, 以乱百度
【16】?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
【17】, 以临长
【18】百姓而轻重布之
【19】,王何异
【20】之有?今天降祸灾于周室
【21】,余一人仅亦守府
【22】,又不佞以勤叔父
【23】,而班先王之大物
【24】,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
【25】。’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
【26】,以创制天下, 自显庸也
【27】,而缩取备物
【28】,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于裔土
【29】,何辞之与有?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
【30】。余敢以私劳
【31】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
【32】,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
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注释】
【1】郏(ja):周王城地名,今河南洛阳西,襄王后母惠后借狄人势力立自己的儿子叔带为周王,襄王出奔郑国,晋文公率军消灭叔带,仍立襄王。
【2】劳(lao):犒劳、赏赐,襄王把阳樊、温原、欑茅之田赏给晋文公。
【3】辞:不受。
【4】隧:控地通路叫隧,当时是天子的一种葬礼。
【5】甸服:畿内之地,以皆田赋之事,故曰甸服。
【6】百姓:有世功的百官。
【7】不庭:不来朝贡。不虞:意外的事故。
【8】其余:指甸服以外的土地,均分公侯伯子男:据《周礼》载,公封地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均分,说明先王土地也有限。
【9】宁宇:安居。
【10】赖:利。意思是说,天子并没有得到什么利益,都把土地分封给诸侯了。
【11】九御:即九嫔。嫔为女官。
【12】九品:即九卿。指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少师、少傅、少保。据《周礼》:“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嫔与卿皆主祭祀。
【13】神:天神。祗:地神。
【14】厌:安享。纵:放纵。
【15】耳目:指声色。心腹:指嗜欲。
【16】度:法度。
【17】服物: 使用的器物及礼仪, 包括隧葬。 采章: 采色花纹。
【18】 长: 通“掌”。
【19】轻重: 贵贱等级。 布: 展示。
【20】 异: 不同。
【21】指叔带之乱。
【22】 府: 先王的府藏。
【23】 不佞: 谦称。 即不才。 勤: 效劳。 叔父: 天子称同姓诸侯叫叔父。
【24】班: 分给。 大物: 指隧。 私德: 指助襄王归位之事。
【25】玉: 佩玉。 改行: 改变地位。 君臣尊卑, 各有其节, 故曰改。
【26】更姓: 易姓。 改物: 改正朔, 易服色。 意即改变姬姓的周王朝为他姓王朝。
【27】创制: 创造制度。 庸, 同“用”。 意为天子创造制度, 自显用于天下。
【28】缩: 收。 备物: 指服物采章。
【29】 流辟: 流放、 被杀戳。 裔: 异, 边远地方。
【30】物: 指隧。
【31】 私劳: 私德。
【32】 忝: 辱。
【赏析】
《襄王不许请隧》是一篇说理的文章, 通篇三百五十字, 除首尾三十二字之外, 全是引述周襄王的驳论, 且紧扣了题目, 即: 襄王不答应晋文公关于赐给自己天子葬礼的请求。 而襄王的婉转言辞又都是紧扣“不许”二字展开的。
在古代, 天子的葬礼十分隆重, 显示了天子的最高地位, 为世人所看重。 因此, 虽说“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 有保立襄王复归王位这样的大功, 也只能被犒赏封地, 而不能越雷池一步, 非分求取天子葬礼的殊誉。这篇短文所写的, 便是襄王就不能给晋文公天子葬礼待遇一事的反复陈述。
粗看这是一篇很平常的文字, 但细读起来就会发现, 襄王的“不许”之论十分高妙。 文章通篇讲的都是“不为天子, 不能用隧”的意思, 却又没有一笔直写“不许”, 而是从正面或反面婉转道来, 柔中带刚, 一步紧似一步, 阐明要义, 申述理由, 直说得晋文公重耳不敢再请求为止。 这固然是襄王论理的技巧, 但归根结底还是作者行文用墨的技巧, 揣摩之后, 使人倾倒。
开篇和结尾十分简洁。
篇首一句“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不仅交待了历史背景,隐含了晋文公助襄王复位这一转折性事件,而且道出了晋文公请隧的由来,实为一箭双雕之笔。紧接着,“王劳之以地”,又推进了一层,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又分明隐含着下文的跌宕转折,否则,此笔之后的情节便荡然无存了。“辞”,虽只一字,却是第二折。晋文公出人意料地不受封地,是谦恭?是不满?还是别有它图?再读下去便可了然,下一句“请隧焉”,这是第三折。原来晋文公要求享受天子葬礼的待遇,有着更大的贪求,难怪对封地之赏要“辞”。几句下来,便为下文周襄王的精彩宏论蓄足了文势,“王弗许”,使之终于不得不发。请看,不过二十一个字组成的五句话,却造成了一波四折之曲,其精练简洁,一字千钧,令人叹为观止,使我们不能不钦服中国古代语言的博大精深!
结尾更是干脆利落。由于襄王的一番驳论,“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寥寥十字作结,极简洁明快,不仅点明了结局,也反衬出襄王言辞的力量,更以“受”字与篇首的“辞”字遥相呼应,描写出晋文公无奈的妥协,落得个自讨没趣的下场,这又是一石三鸟的笔法。一辞一受,这样重大的转变,竟是因襄王的一番言语而生,于此亦可见其“不许”之论是多么的精妙!
让我们就来看看襄王的这段精彩驳论吧。
驳论可分五个层次。首先,以先王为典范,阐述了“法度”、规矩、贵贱有别的思想。先王虽有天下,尚要“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足见天子也不是可以随意而为之的。而且“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如此财力有限,又要考虑诸多方面的需求,“先王岂有赖焉?”就是说,先王又得到什么利益了呢?这一方面表白了自己,另一方面也从正面给了晋文公一个教训,为他树立了先王的榜样,言外之意,“先王尚且如此,您阁下又有什么应当奢求的呢?”语中藏锋,含威不露,着实地让晋文公碰了个不软不硬的钉子。
第二层以“亦唯是”三字作转,切入正题,说明天子如此不崇奢用、勤于国事,也只是在葬礼上与百官有所区别,除了这一点之外,还有什么特殊的呢?言外之意,你晋文公并不是天子,请隧实属非份之想。这里,“亦唯是”三字尤妙,名家评曰:“上文许多说话,只是要逼出‘亦唯是’三字。”信然。
第三层,反复阐述襄王的“不许”之意。这里先退一步从软处着笔,说明“你虽受私赏,心中未尝没有憎恨,憎恨我行赏不当,我又岂敢吝惜这些而不给予呢?”这是以守为攻、先发制人的策略。先把对方的心思点透,挑明矛盾, 再进行驳论, 这样就可以避其锐气, 变被动为主动, 游刃有余, 所向披靡。 而且从反面显露出晋文公的骄横之态。 这等于告知晋文公,“我已明白了你的威胁之意, 实在不以为然。”虽是弱起之句, 反倒增加了驳论的力量, 用的是“沉底”之法, 这正是襄王的高明之处, 大约他是很懂心理学的。
第四层, 便是著名的“但书”转折笔法了。 襄王指出, 如果你晋文公能“更姓改物”, 请隧也不是不可能的。 显然, 这是晋文公无法做到的。 这句话也很厉害, 等于说, 要请隧, 无非把我推翻, 自立为王, 否则绝无可能。 无异于虚晃一枪, 从反面绝了晋文公的非份请求。 然后便正面指明,“若犹是姬姓”, 对不起, 我是不能违背先王的政令随意更改的。
第五层, 也就是驳论的最后一句:“若不然, 叔父有地而隧焉, 余安能知之?”这简直是以反话来发出警告了。 如此正话反说, 以逆笔作收, 其强硬的态度若隐若现于字里行间。 读至此, 我们焉能不拍案叫绝: 襄王真不愧是辞锋锐健、 技巧非凡的驳论高手!